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2015年魚臺縣事業單位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應聘。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應聘縣廣播電視臺男播音主持專業崗位的,現場初審的時間地點及應提供哪些材料?
應聘縣廣播電視臺男播音主持專業崗位的,現場初審時間為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地點在縣廣播電視臺二樓西小會議室。需提供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核發的體現能夠正常畢業的就業推薦表)、普通話證書、3分鐘本人視頻(AVI或MP4格式),視頻內容包括1分鐘自我介紹和2分鐘的時政新聞播報。
4.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學位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5.“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簡章》及本須知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的學生。
6.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往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其中應聘教師崗位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
7.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8.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必須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證件照片,并且與進入面試后資格審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崗位性質欄里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醫療類, G代表教育類。
10.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在魚臺縣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魚臺生源在外地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的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定,應征入伍、服役期滿,符合我縣安置工作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未就業的,退役3年內可以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職位。
1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以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但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12.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可分別查看魚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魚臺縣教育網),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須能夠正常畢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未就業畢業生應聘的,提交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及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所有人員均須提交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應聘教師崗位的還須提交教師資格證。
報考定向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學歷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縣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職位的,要出具縣民政部門認定的證明材料和《退伍證》及復印件。
13.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14.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5.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聘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綜合類崗位和定向職位:0537-6227328;教育類崗位:0537-6253532;衛生類崗位:0537-6229529;男播音主持崗位:18854779088)。
16.填報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簡章》及本須知內容,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7.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人事考試機構和招聘單位的統一安排。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將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8.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提出放棄的如何處理?
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