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東營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答:(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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