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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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設區市人社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經濟發展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經研究,擬定于今年11月開展2015年度福建省工程技術人員水產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為做好評審的申報工作,現將報送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對象
凡在企事業單位,直接從事水產養殖、海洋捕撈、海洋與漁業資源、水產加工、制冷、漁機等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關于福建省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實施意見》(閩經貿培訓〔2003〕299號)規定晉升高級工程師任職條件的均可申報評審。
在閩臺灣地區居民可根據《關于開展臺灣地區居民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的通知》(閩人發〔2008〕70號)規定的條件,自主申報評審。
二、申報材料
⒈設區市職改辦、平潭綜合實驗區人事行政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職改辦委托評審函一份;
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四份;
⒊《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三十份(A3紙打印);
⒋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或聘用合同復印件各一份;
⒌任現職以來近五個年度(2010-2014)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
⒍任現職以來的繼續教育憑證復印件一份;
⒎外語成績證書復印件一份或免試審批表一份;
⒏體現在評審表或簡明表中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貢獻的證書、獎勵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⒐符合破格晉升條件的各種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⒑個人業務自傳一份;
⒒所有論文(包括代表作)復印件一份;
⒓代表作要求:⑴省屬單位和設區市屬單位正常晉升人員需至少提交1篇獨立撰寫的且在正式出版發行的省級以上本行業刊物或大學本科院校主辦的學術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下同)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作為代表作;縣屬企事業單位正常晉升人員可提交1篇獨立撰寫但具有相當專業水平、未發表的論文或技術工作總結。⑵學歷破格申報人員需至少提交4篇獨立撰寫的且在正式出版發行的省級以上本行業刊物或大學本科院校主辦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并指定其中2篇作為代表作。⑶代表作另要求提交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復印件要隱去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刊名、刊號、卷號以及出版時間等內容,不需要封面、目錄和封底,不能加蓋任何印章)。⑷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號,并經新聞出版總署許可,發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
⒔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經申報者本人填寫并擬上報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所在單位除按規定寫出推薦意見外,還應在該申報人員的推薦意見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符合××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三、注意事項
⒈任現職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⒉評審材料及各種復印件(除送審代表作外)均應加蓋本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或委托單位職改辦校核章;
⒊評審申報材料需完整,裝訂好并附目錄(申報材料的第4項至第11項內容請按順序裝訂成冊);
⒋需注明申報人員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和《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等表格請登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信息網(www.fjof.gov.cn)上下載;
⒍評審費及論文鑒定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閩價費〔2008〕361號)的規定收取;
⒎報送申報材料時需提交全日制學歷、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中級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論文原件,以供預審和評審時查驗,待評審結束后歸還。
⒏根據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閩人發〔2011〕78號)。凡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答辯考核。答辯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委會評議的重要依據。
⒐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兩年內不得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報送評審材料的時間及聯系人
⒈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8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⒉聯系人:省海洋與漁業廳職改辦(人事教育處)郭曉丹
⒊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冶山路26號
⒋郵政編碼:350003
⒌聯系電話:0591-87878619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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