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網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為加強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解決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空編缺人問題,根據《龍南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龍辦發〔2015〕4號)和《龍南縣2015年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龍辦發〔2015〕21號)精神,現將2015年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計劃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職位30個,計劃選調人數33個,具體選調職位、人數及要求見附件1。
二、選調對象范圍
選調對象為全縣各鄉鎮(含林場、管委會,下同)在編在崗的一般干部(不含鄉鎮中小學教師和鄉鎮衛生院醫生),其中公務員及參公崗位的選調對象應是各鄉鎮在編在崗、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事業崗位的選調對象應是各鄉鎮在編在崗、財政統發工資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黨性觀念和組織紀律觀念強;
2、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
4、具有三周年以上鄉鎮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5月);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參加選調;
7、具備選調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未滿服務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
3、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試用和調動等程序進行,擇優錄取。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因報名人員自身原因導致取消考試資格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己承擔。對惡意報考或以虛假信息報考的,取消考試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考試。經資格審查合格準予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直至取消選調計劃,允許所取消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延期不改報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1、報名時間:6月12日-6月19日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3、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辦法
報名人員須持以下資料現場接受縣委組織部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龍南縣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貼好照片,樣式見附件2);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與報名登記表所貼照片同底);
5、筆試加分證明資料(提供獲獎通報文件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考選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40%,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另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職位計劃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
有以下情況的,筆試成績可加分,并可折合記入綜合成績:
1、在鄉鎮工作期間,考生本人2010年1月(含1月,以獲獎文件或證書落款時間為準)以后獲有關表彰獎勵的可加分。具體項目及加分分值為:獲縣委、縣政府或市委部門、市直單位表彰獎勵的,每次加1分;獲市委、市政府或省委部門、省直單位表彰獎勵的,每次加2分;獲省委、省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獎勵的,每次加3分;獲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表彰獎勵的,每次加4分。同一年度不同級別的同一獎項取最高分值,不累計加分。以上獲獎加分的,已明確經黨委或政府研究,以黨委辦公室或政府辦公室行文的,作為受相應層級黨委、政府表彰。以各類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名義表彰的,與受同級黨委、政府部門(單位)表彰的加分辦法加分。所有的加分項目必須提供相應的獲獎通報或證書原件。
2、在鄉鎮工作期間,考生2010—2014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的,每評一次優秀加1分。
(三)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40%,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選調對象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容儀表等。面試時間、地點另定。入闈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職位無符合條件遞補人選的,相應調減公開選調計劃數,不進行調劑。
(四)考察
考察實行量化評分,按百分制計算,占綜合成績的20%。依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對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
(五)試用和調動
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龍南黨務公開網、龍南縣人民政府網和擬選調人選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有反映并查實存在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人選不予延補。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進行選調試用。選調人員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用人單位考核并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97—3523272;
監督舉報電話:0797—3523001。
龍南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6月11日
附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龍南縣公開選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龍南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5年6月11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西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