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校在錄取考生時對身體健康條件有限制嗎?
答:我校新生錄取身體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錄取的考生,身體條件符合專業學習要求,應能參加該專業安排的全部教學環節。新生入學報到時,學校對新生進行健康復檢,對健康復檢不合格者,根據不同情況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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