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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重慶市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190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5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5〕1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5年重慶市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8月3日—8月24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8日
8:30-10:00 《社會工作基礎知識》
10:30-12:00 《社會工作實務》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聯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社區服務、社區建設等社會服務機構中,直接面向服務對象從事關系調適、矛盾調處、困難救助、能力提升、行為矯治、心理輔導等社會服務的工作人員,并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重慶市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
㈠高等學校在讀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社會工作專業學生,且就讀滿2年;
㈡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㈢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㈣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員。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社會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社會工作及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四、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名稱、專業及考試科目代碼表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報名采取網絡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 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
㈠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專業、科目(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報考專業、科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等相關信息和聯系電話),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最后一次保存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15、86868821。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8、86868837。
㈢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最后一次保存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或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8月3日─8月26日) 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的《社會工作基礎知識》和《社會工作實務》報名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11月2日至8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㈥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后1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及報考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證件(原件)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資格證書。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㈦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六、考場設置
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教材征訂
考試指導教材的征訂工作由重慶市民政局負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民安大道489號,聯系人:謝開天,聯系電話:89188334。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考試設《社會工作基礎知識》和《社會工作實務》兩個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員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重慶市范圍內有效)。
㈡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的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㈢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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