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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道德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積極為我省建設事業發展服務。
二、學歷、資歷要求
(一)獲得工程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實際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2年以上。
(二)工程技術類大學專科或本科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實際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4年以上;通過考試取得本專業初級資格,并根據浙職改〔1996〕3號文件規定,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滿4年的。
(三)對在企業一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并已成為單位業務骨干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對是否具有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可不作要求:
1.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7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5年以上;
3.獲第二學士學位后(以《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注明的學歷為準),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2年以上。
從企業調入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如果在企業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與現聘任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累計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參照執行。
(四)先參加工作后取得規定學歷的人員,取得學歷前后的助理工程師或工程類初級資格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三、考核要求
近3年的年度考核應為合格及以上。
四、繼續教育學分
(一)2015年申報評審的基本學分要求為72分(選修課、必修課、課程內容和年份等暫不作要求。作為評審內容的繼續教育須與從事的專業工作崗位相關),以專業技術人員學習新干線(網址:http://pro.learning.gov.cn)登錄的學分為準。申報人員可通過網絡課程和學分折算獲取學分(具體內容詳見《杭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制管理辦法(試行)》)。
(二)取得當年或上一年度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證書。
五、外語要求
(一)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取得全國職稱外語考試C級合格成績單,或者2014年及以后全國職稱外語考試省劃合格成績單。
(二)浙江省級英語水平等級考試已于2015年起取消。2012年7月1日后取得的二級考核合格證書仍然有效。
(三)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或B級合格證書(不包括省劃合格成績單),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有效。
(四)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職稱外語成績不作為必備條件,作為專家評審的參考依據。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可免于參加相應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榮獲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
2.年滿50周歲;
3.曾在國外留學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
4.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
5.取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3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6.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或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按新考試標準成績達到總分60%以上),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7.通過WSK、GRE、GMT、托福等考試,以及中央有關部委組
織的出國留學人員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或經組織批準,在國外連續進修1年以上;
8.通過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中級者,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9.轉評、兼評專業技術資格;
10.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援青、支邊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11.在抗震救災中立功授獎和經批準奔赴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工作3個月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在3年內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12.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13.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一)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申報評審工程師資格的人員,須獲得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博士學位獲得者;
2.留學回國人員;
3.轉評專業技術資格的;
4.國家承認的計算機類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人員,不包括其它專業設有計算機課程的畢業人員;
5.獲得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
6.在計算機應用方面取得成績,并獲設區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人員;
7.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援青、支邊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8.在抗震救災中立功授獎和經批準奔赴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工作3個月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在3年內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9.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10.鄉鎮基層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七、破格晉升條件
根據杭人專〔2004〕242號文件,對不具備規定學歷任助理工程師4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任助理工程師不滿4年,或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大專畢業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具備下列條件之二項者,可以破格申報晉升工程師職務。
(一)杭州市人民政府頒發的科技進步獎、科研成果獎、新產品獎、金橋工程獎等三等獎以上或杭州市青年科技獎,以及區、縣(市)政府或杭州市級各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等獎以上的主要獲得者(以獲獎證書上名字或頒獎單位證明為準)。
(二)主持或參與杭州市市級以上重點業務項目課題,在解決關鍵性業務問題中起主要骨干作用,取得明顯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三)在杭州市市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或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論文(含獲杭州市自然科學優秀論文二等獎以上)兩篇以上(獨著);或參與編寫專業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3萬字。
(四)專業技術工作貢獻突出,獲縣以上勞動模范,或區、縣(市)、杭州市市級主管部門先進工作者、優秀科技工作者等同等稱號。
(五)中專畢業、大專專業證書或鄉鎮企業中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十五年以上。
破格申報僅限于“單破”,即破學歷或破資歷。破資歷提前時間不超過1年。
八、年齡、資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均為評審當年12月31日,“以上”均含本級,“年”均為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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