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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經信委、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經發局,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二輕聯社)、福州市工藝美術聯社,省直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經研究,擬定于2015年11月上旬召開福建省工藝美術專業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工藝美術專業人員做好職稱評審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的范圍和對象:
凡在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直接從事工藝美術(含傳統手工藝、裝潢、造型、服裝、家具、玩具、珠寶首飾、廣告設計、裝飾設計、商標設計、工業設計、環境藝術、電腦美術設計、商品包裝等)理論、科研、創作設計、產品開發、生產技藝指導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閩藝職改[2007]4號文件規定中、初級工藝美術師任職條件的,均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申報評審時應報送的材料:
(一)各設區市職改辦或省直廳局、總公司人事部門開具的委托評審函1份(并提供委托單位的聯系方式)。
(二)人事部門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貼一寸照片)。
(三)《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一式20份,表中文字內容要求一律用A3復印紙打印,并加蓋所在法人單位公章。
(四)各種證明材料:
1.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及教育部網絡認證證書;
2.工藝美術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申報初級則不需要);
3.任現職以來每年72課時以上繼續教育證書;
4.近三年來任現職的聘約合同;
5.近三年來的年度考核材料等復印件各一份;
6.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另附2寸白底相片2張)。
(五)任現職以來個人成就:
1、專業技術總結或已發表的作品、論文(另復印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2、作品彩照一套(貼在A4紙上附作品簡要說明);
3、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項:
1、申報人員應統一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一份(下同,簡稱《備案表》。需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凡申報材料的復印件(A4紙)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查驗原件后,統一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復印”并加蓋公章。
2、報送材料除評審表、簡明表外,其他材料都應附目錄并按順序編號裝訂成冊。申報的材料原則上不退還。
經審核后同意申報的人員請將《備案表》及已正式發表出版的論文代表作電子版一并發送至郵箱: fjgyms@126.com。
三、其他事項:
1、申報評審對象的單位,應將參評人員的《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實,符合中(初)級工藝美術師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2、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舉報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2年內不得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職稱評審表格常見問題咨詢、政策法規等有關事項請登陸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ww.fjetc.gov.cn)的“職稱評審”專欄下載、瀏覽。
4、申報人員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5、評審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6、各有關單位務必于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報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34號置福大廈4樓。
省工藝美術行業發展促進中心聯系人:余長寶、林本霖、陳鎮平
聯系電話:0591-87601854,87532741,87556911
省經信委人事處聯系人:連秀美、徐柳忠
聯系電話:0591-87826929,87833034
附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待更新)
福建省工藝美術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2015年6月1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