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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為了彌補人員不足,確保人員素質,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制定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
(二)招聘單位地址: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26號
(三)招聘單位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四)主要職能: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是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根據有關規定,承擔電子政務對公服務的電子認證工作;提 供電子認證證書的申請、簽發、更新、使用培訓等服務;負責電子認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名稱:工勤崗(外勤兼司機)
招聘崗位職責: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數量(見附件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符合本崗位要求的社會人員
四、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批準的招聘方案,統一制定招聘簡章,于2015年7月30日至8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網站(www.tjca.org.cn)發布。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8:30至8月21日17:30
報名方式:郵箱報名。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網站(www.tjca.org.cn)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后,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發送至指定郵箱(tjca_org@126.com)。
聯系人:王莉
聯系電話:23593752-8010
(二)資格審查:
時間: 2015年8月17日8:30至8月23日17:30
資格審查結果的告知:
1、時間:收到報名表后48小時內
2、形式:郵件回復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七、考試
(一)考試
1.筆試
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試》和《機動車維修維護知識和交通法規》考試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職業能力測試》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機動車維修維護知識和交通法規》考試主要考察機動車維修維護知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內容。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9 日
筆試地點: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26號)
筆試成績發布:2015年9月8日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網站(www.tjca.org.cn)發布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實地技能測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崗位進入實地技能測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實地技能測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實地技能測試的實際人數進行實地技能測試。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即對參加筆試后入圍實地技能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包括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工作經歷證明等。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面試。
2.實地技能測試:
實地技能測試時間:2015年9月12日
地點:待定
實地技能測試成績于實地技能測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網站(www.tjca.org.cn)發布。
實地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機動車駕駛技能,中心將委托具備駕駛技能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駕駛技能測試,實地技能測試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
3.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實地技能測試人選名單。實地技能測試合格及以上人員進入面試,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15年9月19日,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
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在天津市電子認證中心網站(www.tjca.org.cn)發布。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具體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即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50%。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依次遞補人員履行體檢、考察程序。
九、公示
擬聘用人員將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情況,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依次遞補人員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
十、備案
辦理聘用手續前,招聘單位將《天津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和《天津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分工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十一、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23352051
舉報電話:83606021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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