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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衛生局(衛生計生委),委直屬各單位,醫學院校及附屬醫院,有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開展2015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5〕99號)精神,為做好2015年衛生技術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15年衛生技術高級職稱評審相關工作安排見附件1,其中各單位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17日-25日,單位具體報材料時間安排見附件2,評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照《市衛生計生委關于天津市社科研究系列衛生事業管理專業職稱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衛人〔2014〕201號)精神,申報2015年社科研究衛生事業管理專業高、中級資格的,各單位于上述時間按有關要求上報論文鑒定材料。
二、職數核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衛生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結構比例設置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85號)規定,各區、縣衛生局(衛生計生委)、委直屬單位、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及有關單位,需依據已核定標準填寫《數額核定表》(一式二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8月17日前上報市衛生計生委人事處核定,未經核定職數的事業單位,不予受理參評材料。其他單位可參照結構比例控制標準,自主確定推薦數額。
三、評審政策
2015年天津市衛生技術職稱評審繼續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市衛生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的通知》(津人專〔2000〕27號)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有關政策執行,需特別說明的如下:
(一)落實引進海內外優秀人才職稱評審政策。凡按照引進高層次人才政策,經單位和專家考核,根據其業績成果直接報評高級資格的,單位需將《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申請表》及其他有關材料,于8月25日前報市衛生計生委人事處。
(二)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受聘于我市個體、私營或其他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由人才服務機構(存檔單位)與聘用單位共同考核推薦,報經所在區(縣)人事(職稱)部門同意,可申報高級資格評審。已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不再參加衛生技術高級資格評審。
(三)根據《關于完善職稱評聘有關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號)精神,凡轉崗聘任現工作崗位衛生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持原職稱證書,直接申報高一級(正高、副高)資格及學歷破格申報高級(正高、副高)資格的人員,需參加衛生技術實踐能力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考試結果當年有效。
(四)按照《關于完善職稱評聘有關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號)要求,轉崗聘任現工作崗位衛生技術職務的人員及外省市調入未辦理我市職稱認定的人員,持原職稱證書,直接申報高級(正高、副高)資格的,須提供所在單位聘任文件及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聘任的證明材料。
(五)在醫療衛生機構內工作并取得科研、教學系列及衛生系列醫、藥、護、技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獲得衛生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按照《天津市衛生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規定執行),轉系列(或專業)申報現崗位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轉入醫、護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類別的執業資格。
(六)按照《關于〈天津市衛生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有關問題的說明》(津人專〔2000〕43號)中第3條(3)項提供專家認可的病歷(或居民患者完整健康檔案)資料,必須是經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統一評估的病歷(居民患者完整健康檔案)資料。
(七)在基層醫療機構從事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工作的醫、護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給予政策支持。有關政策按照《關于做好2009年度天津市衛生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衛人〔2009〕383號)和《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師執業注冊與技術資格管理的通知》(津衛醫〔2010〕116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凡申請職稱外語免試或放寬成績要求的,需填寫《職稱外語考試免試(放寬成績)申請表》(附件3),經單位和主管區縣局審核蓋章后,連同證明材料隨評審材料上報。
(九)申請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的,應符合《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完善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76號)有關規定,其中“免試條件”中第三條“年滿50周歲以上,并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不作為衛生系列免試條件。符合文件規定申請免試的,需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申請表》,經單位和主管區縣局審核蓋章后,連同證明材料隨評審材料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組織實施。職稱工作涉及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重視,及時制定組織實施方案,及時將政策、申報途徑等傳達到位,具體負責部門要在實施方案中明確申報時間、材料審核要求,要加強對評審專家的管理,細化推薦評價辦法。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對重點單位重點環節可采取方案備案、材料抽查、現場指導等方式強化管理,確保推薦工作平穩、有序。
(二)嚴把政策程序。各單位具體負責部門要加強對職稱有關政策的學習和研究,嚴格把握政策導向、適用范圍、落實路徑、解釋口徑,要積極協助申報人員及時登陸“網上采集系統”(www.tjwsrc.com),填寫和打印《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表》及《申報人員信息匯總表》,按照推薦要求整理業績材料;要嚴格按照個人申報、材料審查、考核推薦、公示等程序開展工作,涉及調整推薦條件和方法的單位,要注重保持推薦條件、標準的一致性、連續性和嚴肅性,確保推薦工作程序公開合法、結果公正合理。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按照《關于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的通知》(津衛人〔2013〕523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的通知》(駐津衛紀發〔2014〕12號)規定,嚴格落實制度、監督、紀律宣傳教育和舉報查處等要求,加強對工作人員、評審專家和申報人有關申報紀律的教育,認真組織填寫《個人誠信承諾書》、《單位推薦情況表》、《評委會成員誠信承諾書》。加強對申報人提交的論文、綜述、科研等材料的審核,有條件的單位要逐步開展論文查重等工作,確保推薦和評審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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