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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5〕128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今年我省環境保護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時間
2015年我省環境保護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節假日除外)。申報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遞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今年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繼續執行1998年以來我省頒布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5〕128號)。計算機條件執行《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76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5〕128號)。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及有關規定,要求提供2012-2014年3個年度的繼續教育證明。著作、論文條件執行《關于印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的通知》(粵人職〔2000〕1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有關規定,須具有CN刊號、ISSN刊號(不含電子期刊)。
申報環境保護專業的,可參考附件中的匯編材料。
(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兩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嚴格執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人職發〔1991〕17號),以及原省人事廳《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等有關規定。凡與上述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我省對口援疆援藏及援四川甘孜州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援助時間在1年以上的,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間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其所取得資格與我省專業技術資格同等對待。
(五)外省或中央駐粵單位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的,須經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或主管部委(總公司)職稱管理部門同意(出具委托函),連同申報材料先行報送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審核,審核同意后再送達我廳申報。
(六)評審收費按《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委托省外評審的,按被委托地(單位)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各級人才市場申報。
申報人應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用表,提交規定材料,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過后不補),送單位審核和公示。表格可在省人社廳網站(網址:www.gdhrss.gov.cn)或省環境保護廳網站(網址:www.gdep.gov.cn)下載。
申報人在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為更加有效了解掌握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非首次申報同一層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交《本年度新增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表》。
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職稱外語考試成績、計算機模塊考試合格證、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今年評審的有效材料。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省的職稱政策和相應專業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按省有關職稱政策規定處理。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必須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時告知申報人。
2.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3.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用表八)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四、其他事項
(一)關于代評環境保護工程師技術資格問題。一些市或省直單位因條件限制,不開展評審環境保護工程師技術資格,可由各市人社部門或省直單位職改部門出具證明,委托我廳中級評委會代評。
(二)根據省人社廳要求,從2012年起,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教授級)資格評審在專業組評審環節試行答辯制度。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通知答辨者到會答辨;不按時到會答辨者,不提交評委會評審。
五、受理評審材料地點和聯系電話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職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委托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受理評審高級(教授級)、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
報送材料地點:
廣州市東風中路335號環保大廈3樓306室
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
聯系人:劉偉娜,徐芬芬,鄒耀
聯系電話:020-83558840,83517493
環境保護專業職稱申報業務咨詢:
省環境保護廳職稱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人事處)聯系人及電話:王雄,020-87504113。
相關附件詳情請點擊http://www.jmzjzc.com/news.asp?id=1000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8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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