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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教育局、有關單位:
根據2015年《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15〕1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5年中小學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圍
全市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電化教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及市、縣教研室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教師教研(電教)員。
小學(含幼兒園)教師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報條件和政策依據
2015年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粵人職〔1999〕26號等文件,學歷、資歷條件執行粵人發〔2003〕178號、粵人發〔2004〕108號等文件,計算機條件執行粵人社發〔2010〕176號文件。繼續教育條件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廳有關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政策規定。
城鎮中小學教師申報高級教師職稱的按照粵府【2012】99號文件要求,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包括縣域內或縣域內同類學校交流、境外交流經歷。
三、對職稱申報若干問題的說明
(一)申報評審資歷計算及論文、業績成果的截止日期為今年的8月31日。
(二)教師應如實申報2012—2014年接受繼續教育的情況,并提供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系統打印的相關證明。
(三)根據粵人發〔2006〕122號文件規定,具有博士學位直接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高級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要求,其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發表論著等必須是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的方為有效。
(四)根據粵人發〔2007〕197號文件規定,符合專業技術崗位條件和資格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但不得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必須按資格條件的規定,分別提交申報材料,并把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樣的業績材料同時或不同時申報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
(五)今年我省繼續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分開制度。各地要結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職稱申報工作與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統籌考慮。申報人要按照“在職在崗”要求,申報相應的系列和專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后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現崗位的工作業績,同時把原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崗位的業績申報現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目前不是在教師崗位、沒有從事教育教學的工作人員,不得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四、申報工作要求
(一)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均須進行公開述職,述職內容包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教學效果(含合格率、優秀率)情況和論文情況等。中等規模(一般指少于12個教學班或600名學生)以下的學校,要求申報者在全校教師會上進行述職;規模大的學校,要求申報者在由本學科全體教師、其他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學校領導以及中層以上干部參加的會上進行公開述職。電教、教研室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在本單位全體人員會議上公開述職。述職的有關情況(會議范圍、參加人數、教職員工及領導對述職者意見等)須在申報表“公開述職欄”中由校長填寫清楚。凡沒有進行公開述職的,視為申報程序不符合要求。
(二)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對照“送審材料目錄表”(見附件1)核實申報者的材料是否真實齊全。申報材料(工作表)必須在校內公示7天以上,由單位填寫好《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單位和縣(市、區)教育局人事部門要核實并加蓋公章。申報者的每一份材料都要有審核材料的責任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其中《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表》由校長簽名(簽章)核實有關內容,論文由學科組長或教研室主任簽名(學科組長本人申報的則由副組長簽名)核實為申報者本人所寫,其他材料由審核材料的責任人或校長簽名,最后加蓋公章確認其真實性。凡沒有簽名蓋章確認的材料均視為無效。材料有涂改的,須由審核材料的責任人署名核實并加蓋校正章。
(三)各地要嚴格把好申報材料質量關,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防止弄虛作假現象。凡虛假的材料一律不得上送,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并經查實,將對申報者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者參與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五、申報材料要求
各縣(市、區),各單位須按照省教育廳《關于規范中學高級教師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要求的通知》(粵教師函〔2012〕64號)要求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認真做好教師職稱申報、審查等工作,并按下述規定做好教師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一)《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基礎教育系統)申報表》和《廣東省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工作表》)及相關材料由申報人嚴格按照范表格式、欄目自行打印,《申報表》要求雙面打印,《工作表》要用A3紙單面打印,樣表可在“廣東省教育廳”(www.gdhed.edu.cn)網站或韶關市教育信息網下載。《工作表》填寫的有關內容必須與《申報表》相一致。《申報表》和《工作表》中的申報人個人承諾欄,要求申報人承諾填報內容及提交評審材料真實、準確,對違反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按規定承擔相應責任。本欄務必由申報人親筆簽名。未簽名的材料各地、各校不予上送。凡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對申報者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者參與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二)個人述職報告一般要求達到1500字以上,申報副高級以上的要求達2000字以上。主要陳述申報人人現職以來的師德表現、履行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參加繼續教育、取得業績及榮譽、開展教研活動等情況。申報者是學校領導的,其述職報告除反映學校管理和辦學業績外,須著重反映其參與學科教學、教學業績及榮譽、開展學科教研等情況。從外校(外單位)調入的教師須著重反映調入本校后的相關情況。
(三)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市直及市轄區申報中學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要參加計算機模塊考試并取得考核合格證書,申報高級要求5個模塊,申報中級要求4個模塊。免考計算機條件見粵人社發〔2010〕176號《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網址:http://sg.gdkszx.com.cn/)。符合免考條件人員須出具免考證明,具體說明免考原因,并加蓋單位與縣以上職改(人事)部門公章。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報名參加考試請登陸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sg.gdkszx.com.cn)。2015年以下人員不做計算機應用能力必備條件:(1)研究生學歷或研究生碩士學位的;(2)2015年8月31日年滿50歲的;(3)在縣(不含市轄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4)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四)教育教學論文除按粵人職【1999】26號文件的要求執行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1、至少有1篇是申報學科的教學論文;2、所送論文必須是獲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獨立撰寫的;3、所送論文必須緊密結合教育教學實際;4、已發表的論文須送原件;未公開發表的論文要注明寫作時間,并由科組長簽名或教研室主任簽名、學校(單位)蓋章確認;5、所送論文要求達到1500字以上,不能將教案、教學設計等當作論文上送;6、從省外調入的教師至少須有1篇論文是調入后所寫的;7、根據省《關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騙教師發表論文的通知》(粵教人〔2005〕15號,已公布在http://hr.edugd.cn/網)要求,不得提交發表在非法期(報)刊上的論文。8、從2011年開始,在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學科教研會舉辦的學術會議上宣讀的論文,申報人必須提交由舉辦單位出具的會議通知、會議日程安排或論文匯編集等作為佐證材料;2011年以前的宣讀論文須提交教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五)報送學歷證書、獎勵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原件各1份,原件裝在指定的材料袋中,送縣級職改部門審核。證書復印件必須復印全貌且清晰,凡殘缺不全或模糊不清的,要有學校(單位)證明并說明原因。各種證書必須先由單位驗核原件,由審核材料的責任人核對原件后簽名,并由學校(單位)加蓋公章。對于遺失畢業證書的申報者,必須由原就讀學校補發畢業證明或由檔案管理部門查閱其本人檔案,實事求是地出具證明,將足以證明其學歷的材料復印并加蓋公章后附上。
(六)提交學校近5學年教學計劃表(課程表、工作安排表等)作為教學工作量的佐證材料。無單位核實蓋章確認其真實性的佐證材料,以及無相應佐證材料的資格、經歷(資歷)、業績、論文和評價意見等均視為無效材料。
(七)對擔任學校領導(正副校長、書記)的,不得隱瞞其擔任行政職務的情況而以普通教師身份申報評審,并且要由縣(區)以上教育局人事部門出具對申報者在管理能力、水平、業績(政績)方面的考核評價意見1份。
(八)申報人提交材料時,須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九)按要求做好網上申報工作。
申報人需對同類材料按規定順序裝訂成冊,制作封面并提供相應目錄。申報人應將所有職稱評審申報材料裝入檔案袋,并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提交所有申報材料供所在單位審查。申報材料提交后申報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補充其他材料。
六、申報程序與時間要求
2015年廣東省中小學中、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第一評審委員會所接收的材料,采用紙質材料與在線填報申報人基本信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送(中高必須在市級和省級兩個系統申報,中級只在市級系統申報)。具體如下:
(一)中學高級申報程序(含省級申報系統填報程序)
1.申報人及所在學校:申報人及所在學校按要求完成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學校要指定專人,按照規定要求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嚴格審核,校長簽名確認后將審查完備的材料及時報送縣(市、區)教育局。
2.縣(市、區)教育局在受理申報材料時要逐份查對審核,確認規范、真實、齊全,加蓋公章,送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后,報送地級市教育局。
(1)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確認申報人的基本信息后,登錄廣東省教師工作網站(http://gdjs.gdedu.gov.cn)進入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并打印《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錄入表》(請務必審核確認錄入信息的準確性)。同時打印2份,一份由申報人核實后簽名確認留縣教育局存檔備查,一份加蓋縣教育局公章后放入申報人紙質申報材料袋中。地級市直屬中學申報人的基本信息由地級市教育局按上述要求通過市直賬號在線填報。各縣(市、區)及地級市(市直)賬號、密碼與2015年中職推薦專家入庫使用同一帳號、密碼。網上申報系統計劃于9月1日至10月12日開放。
縣(市、區)教育局在申報評審系統錄入申報人基本信息時,應盡量將同一學校同學科的申報人連續錄入,并確保同一學校申報人的“所在單位”名稱嚴格一致(原則上“所在單位”名稱應與蓋印公章名稱一樣,不得增減,否則系統識別為不同學校)。
縣(市、區)教育局在線填寫每一位申報人的基本信息時,系統會為每個申報人自動對應生成唯一的申報編號。申報編號是開展材料初審、學科組評審、高評委評審及后續有關材料和信息整理報送的重要條件。
(2)縣(市、區)教育局在申報人紙質材料檔案袋左上角鮮明標示“××市”、“××縣(市、區)”,右上角標示“××學科”和“申報編號”。同時在各申報人的《工作表》右下角編寫該申報人的“申報編號”
(3)縣(市、區)教育局通過申報評審系統按“學科”打印《2015年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名冊》,按該名冊的順序(注意:不是“申報編號”順序,而是名冊中的“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申報人紙質檔案袋進行整理,按“學科”打包后報送地級市教育局。同時應按“學科”名冊的順序對申報人《工作表》進行整理,按“學科”裝訂30份后報送地市教育局。系統按“學科”生成名冊的順序、申報人檔案順序、《工作表》順序應確保一致。縣(市、區)教育局應同時提交按“學科”打印的名冊,供地級市教育局審核確認。
3.地級市教育局要對每一位申報者的材料逐份、逐項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凡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或材料不齊全的,不得報送。經審核符合要求的材料,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
(1)地級市教育局應嚴格對所轄縣(市、區)教育局在線填報的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信息進行審核。凡審核不通過的,應在申報評審系統中標示。
(2)地級市教育局對審核通過的申報人,通過申報評審系統按“學科”打印《2015年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名冊》,按“學科”名冊的順序(注意:不是“申報編號”順序,是名冊中的順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在不新增或減少申報人的情況下將與各縣區提交有關材料的順序一致),對申報人紙質檔案袋進行整理,同時按“學科”名冊的順序對申報人《工作表》進行整理。
(3)地級市教育局將整理排序好的本地申報人紙質材料檔案袋按“學科”集中裝袋后報省教育廳,材料袋上應詳細標明“地市”、“學科”。同時將整理排序好的申報人《工作表》按“學科”裝訂30份后報送省教育廳,《工作表》冊應在顯著位置(或自行裝訂封面)詳細標明“地市”、“學科”。
(4)地級市教育局對審核通過的申報人,通過申報評審系統按“學科”打印《2015年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名冊》,核對確認后,加蓋公章后報送1份至省教育廳。同時通過評審系統打印一份審核不通過人員匯總名冊,加蓋公章后報送1份至省教育廳備查。
(5)地級市教育局通過申報評審系統打印《2015年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統計表》,核對確認后,加蓋公章后報送1份至省教育廳。
4.市級申報系統填報程序按照往年的方法進行,具體操作可參照“韶關市職稱申報與管理系統”里的《網上申報須知》。
(二)中級申報程序(只在市級申報系統申報)
1.紙質材料審核、報送參照“中學高級申報程序”。縣(市、區)教育局按“學科”打印《2015年申報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名冊》,按該名冊的順序(注意:即名冊中的“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申報人紙質檔案袋進行整理,按“學科”打包后報送地級市教育局。同時應按“學科”名冊的順序對申報人《工作表》進行整理,按“學科”裝訂15份后報送地市教育局。縣(市、區)教育局應同時提交按“學科”打印的名冊,供地級市教育局審核確認。
2.市級申報系統填報程序按照往年的方法進行,具體操作可參照“韶關市職稱申報與管理系統”里的《網上申報須知》。
(三)報送時間。
1.中學高級報送時間: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各有關單位必須在10月10—12日把送審檔案及有關材料一并報送我局職改辦,逾期不予受理。
2.中級報送時間: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各有關單位必須在10月28—30日把送審檔案及有關材料一并報送我局職改辦,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職改辦地址: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芙蓉園4棟301,聯系電話:6919623,聯系人:陳韶萍。
七、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執行,即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資格每人580元(含市人事部門送審費),申報評審(認定)中學一級教師、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資格每人450元,申報評審(認定)中學二級教師、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及以下資格每人280元。評審費統一交市教育局,請各單位在報送材料時一次性繳清有關費用。
相關附件詳情請點擊http://www.sgedu.gov.cn/Item/30460.aspx
韶關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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