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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
為了做好2015年度我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職評文件精神及《金華市教育局關于2015年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現將我市2015年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評審工作以提高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和整體素質為核心,突出師德表現和工作業績,嚴格把握推薦評審質量,進一步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充分發揮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為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總體要求
1.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全面考核、擇優晉升”的原則,結合績效考核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實施,嚴格把握推薦評審質量關。進一步完善評價標準,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堅持以德為先的評審理念,注重教師的師德修養,在教師職稱評審中,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
2.突出教學能力和實績的考核,嚴格執行評審工作的程序。推薦評審工作要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特點,突出對教師工作實績和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的考察評價,注重教育教學一線的實踐經歷。要求教學工作量飽滿,注重教學方法和藝術,教學效果好、教學業績顯著。
凡申報晉升中、高級職稱的教師都要參加教育政策法規和專業知識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推薦的重要依據。2016年教管、實驗系列晉升中、高級職稱也要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3.繼續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教師傾斜。對一直在農村學校任教滿20年的教師,論文、普通話可以適當放寬。農村學校中、高級教師的通過率原則上不低于城鎮學校。
4. 根據蘭教【2014】85號文件,為促進教師交流,需建立和完善職稱評聘機制。對出色完成支教工作和教師交流工作以及長期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各校原先制訂的教師職稱評聘考核辦法中有阻礙教 師交流的條款和內容(如校齡分等)應予廢止或修改。
5.繼續對承擔2門及以上學科教學任務的小學教師,允許按小學全科學科申報。為鼓勵小學教師一專多能,使小學全科教師具有擔任國家規定的小學多門課程教學的基本能力,適應小學尤其是農村小學小班制、包班制、復式教學等需要,對任現職以來,承擔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小學2門及以上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在申報晉升職務(職稱)時,允許按小學全科學科申報;其承擔的各學科教學工作量可以累加計算,其所教學科獲得的教科研業績,可視同一學科的業績。
6.根據浙教辦人〔2009〕74號文件,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納入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評審;從事校外教育研究、師資培訓、活動組織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納入中小學校教育管理職務系列評審。這類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可結合其工作特點進行,其組織的各類青少年校外活動可折算教學工作量;教學水平面試一般宜采用隨堂聽課的方式進行;擔任社團負責人和專職輔導員年限可視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門確認的宮際援助和流動少年宮活動可視作支教經歷。
7.進一步優化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政策。根據團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國少工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青聯〔2010〕33號)精神,為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輔導員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累加計算入其所申報的兼教學科的教學工作量;輔導員個人在少先隊工作中獲得國家、省、市、縣四級少工委頒發的各種獎勵和研究成果(課題研究報告、論文、教材或著作),可視作其所申報的兼教學科的業績;獲得國家、省(部)級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少先隊先進工作者(星星火炬獎)榮譽稱號的可作為破格申報高級教師的條件。
8.繼續積極引導普通高中教師參與課程改革和職業高中教師參與社會培訓。將普通高中教師參與開發和開設選修課情況,以及職業高中教師參與社會培訓(包括為普通高中開設職業技能課程培訓)情況列入高中教師教學工作量考核范圍,普通高中教師申報高級教師職稱時,每學年必須承擔一定工作量的選修課程開發開設任務。
積極引導教師參與掃盲工作。為推進掃盲工作,對參加掃盲工作的教師,其掃盲工作可計入工作量。
9.根據國家、省市職改部門要求,中小學校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制度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10.規范申報和評審行為,強化公示。申報者要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各單位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各學校應在醒目位置將申報者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進行公示。根據原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351號)的規定,對在申報和評審過程中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受理其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由原公布評審結果的部門或單位取消其評審結果。
三、評審推薦范圍及條件
從2011年起已連續兩年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未獲通過的人員,需停一年方可再次申報。
從2012年起專業技術人員所取得的學歷必須同申報晉升職務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否則,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
1.中專學校教師(含教管、實驗)、中學高級(中職高級、小中高)、中學中級、小學高級職稱評審對象的推薦,評審條件和要求仍按浙教人[2008]115號文件執行。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師評審職稱需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鎮中小學教師申報高級職務必須要有到農村、欠發達地區或薄弱學校支教(任教)經歷(義務教育段要求全職支教、高中累計144課時)。2011學年以前已到農村支教(任教)過的教師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按原文件規定執行(農村支教或任教1年及以上)。2012學年以前無農村支教(任教)工作經歷的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教師,在申報中、高級職務時應具備在農村或薄弱學校支教(任教)3年及以上的經歷。中職專業課教師,每2年到企業掛職研修2個月,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支教證明材料加蓋縣(市、區)教育局公章。民辦學校、幼兒園、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
3.申報對象的工作崗位與所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評審。
四、推薦評審程序
1.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先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學校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綜合表》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
2.經學校核實的材料,由教育局和職改部門審核后,報送到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逐級進行推薦、評審、公示、發文公布。
推薦中學高級(含小掛中高)評審對象,組織專家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的面試考核,并排出等第(A20%、B35%、C35%、D10%)。
五、評審工作時間及報送材料
(一)評審時間安排
1.各單位及時統計好今年符合晉升高一級職務的人數,根據評審材料報送時間的安排,按要求做好學校推薦考核、材料整理與上報等工作(表格自行下載,推薦對象材料由學校上交)。
2.材料報送時間:
(1) 講師系列:9月9日;
(2) 中學初級、一級(含教管、實驗):9月22-23日;
(3)小學(幼教)高級和初級(含教管、實驗):9月24-25日;
(4)小掛中高、中學高級(含教管、實驗):10月15-16日。
(二)材料報送要求
報送材料要求真實規范、手續齊全,并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序,需要報送的材料有:
1.外單位委托代評者應出具人事部門的委托書;
2.《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Excel電子表格(單位匯總齊上報);
3.推薦對象的個人材料
(1)個人材料包括“材料一”《綜合表》(A3)(蓋章)和“材料二”《評審表》(統一A4大小,封面蓋章)(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評審表》:中高、小掛高、高級實驗師、高級教師、副研究員一式三份,其余一式二份。
(2)“材料二”:“代表作”要求原件(獲獎的原件指獲獎證書),其它材料按照材料清單序號報送。
(3)辦理高級職稱證書材料要求:交電子照片,近期免冠白底二寸彩照,像素要求300x420,文件大小10K以內,用身份證號碼作照片文件名(絕對符合要求)。
(三)今年上報材料的有關表格請到蘭溪教育網“文件通知”或金華教育網(http://www.jhedu.org)“公告公示” 欄目中下載。
職評材料中需報送電子稿的,請發送至:cuizhr@126.com。
凡復印件應由單位經辦人審核、簽名、蓋單位公章。其它未盡事宜,請及時與人事科聯系,電話:88820207、88821128。
六、評審費用
根據浙價費[2002]229號,評審費每人高級280元,中級180元,初級100元。評審推薦費高級150元。
本通知的解釋權歸蘭溪市教育局。
附件: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若干問題解釋
2.評審表
蘭溪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2日
抄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職改辦,各鎮鄉(街道)教辦。
蘭溪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5年8月12日印發
附件1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若干問題解釋
一、教師資格、學歷、資歷要求
(一)教師資格。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申報中小學校教育管理、實驗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不需具備教師資格。申報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職務的人員將逐步要求取得相應專業(工種)中級及以上技術等級。
(二)學歷。必須具備適用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學歷要求。45周歲以下的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一般要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35周歲以下的教師申報中學高級要求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資歷。對先參加工作后取得規定學歷的人員,取得學歷前后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正常申報高級職務的,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總年限不得少于5年;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任助理級職務的總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小學高級系列為5年)。
(四)學科。申報學科必須對應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學科課程,一般情況下應與所教課程相同。
(五)破格晉升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應嚴格掌握,具體仍按浙職改辦〔1992〕23號職評文件的規定執行
學歷、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當年12月31日。
二、關于代表性論文問題
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所提交發表的論文,必須是自任現職以來在公開正式專業刊物上發表;提交的獲獎論文原則上要求由政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部門、省級及以上一級學會評選。論文要求學術性論文或教育教學經驗總結,字數中高2000以上,中級1500以上。論文截止時間為5月31日。上交論文代表作,時間為 6月底前。
論文內容應與所教學科對口(兼任行政領導或班主任的教師可有一篇內容是學校管理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提交的課題(限個人課題)成果,須有教育、科研部門下達的科研立項證書或科研規劃、計劃書,并已取得有使用價值或推廣價值的科研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申報時需提供有關科研成果報告或相關論文,并有立項部門頒發的成果鑒定(獲獎)證書。
1.申報高級職稱提交的論文須在公開正式專業刊物上發表,或者已獲優秀論文評選省級三等獎、市(地)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及以上;
2.申報中級職稱提交論文須在公開正式專業刊物上發表,或者是縣級以上獲獎。
3.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的技術創新和發明、專利在職稱評審中與學術論文同等對待。
4.在偏遠農村學校任教滿20年,現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提供1篇論文,論文質量要求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5.縣城所在地教師晉升高級職務的兩篇論文中,其中一篇應在公開出版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
6.送評論文、課題數量總數控制在5篇(項)以內(含送審的代表作)。
三、外語水平要求
申報高級講師資格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B級合格證書(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申報高級、中級和副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2004年后取得的國家職稱外語A級、B級合格證書,仍限只能有效使用一次。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具有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4個科目(模塊)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申報中級職稱的應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3個科目(模塊)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書(鄉、鎮所在地以外學校的教師及年滿45周歲及以上的教師,轉評、兼評教師,計算機專業畢業生,獲計算機軟件資格證書或計算機取得市二等獎、省三等獎及以上的人員可免試計算機)。
五、普通話水平要求
對申報對象的普通話要求按“浙語〔1999〕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均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測試成績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必備條件。具體要求是:普通話口語課或語音課教師為一級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語文教師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為二級乙等及以上;在農村任教滿20年的教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中小學校教育管理、實驗人員、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獲得相應專業(工種)中級以上技術等級或專業技術職務的中職專業課教師要求三級甲等及以上。
六、繼續教育學分
參加教師專業培訓,每上一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72個學分,三年合計216個學分(教師專業發展培訓為48個學分,校本級培訓為24個學分)。
七、教學工作量及班主任要求
普通教師教學工作量要達到規定的要求,兼任行政職務的必須兼任教一門學科,學校校級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其教學工作量至少要達到普通教師的1/3以上,學校校級副職和中層,團干、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其教學工作量至少要達到一般教師的1/2。
班主任,申報中學高級、小學高級教師職務要求擔任班主任八年以上或任現職以來任班主任三年以上。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要求擔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或任現職以來任班主任二年以上。學校正副職和中層正副職、團干、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初一年級少先隊輔導員、兼課生活指導師、年級組長可計算班主任齡。
音、體、美、勞、計算機教師可放寬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八、城鎮教師支援農村工作
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時,必須有在農村或欠發達地區支教(任教)經歷(民辦學校、幼兒園、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除外)。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須全職支教,高中教師有累計144課時的農村或薄弱學校支教經歷,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每兩年到企業掛職研修兩個月。2011學年以前已支教(任教)過的教師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須農村支教或任教1年及以上。2012學年以前無農村支教(任教)工作經歷的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教師,從2013年起,在申報中、高級職務時應具備在農村或薄弱學校支教(任教)3年及以上的經歷。
九、教育管理、實驗職務資格申報
中小學校教育管理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對象,是指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及相關事業單位中,從事中小學校教學、科學研究等方面的規劃、計劃評估及師資規劃、培訓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員。
中小學校實驗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對象,學校辦學規模達到24個班級及以上,專職從事學校實驗的人員。
十、職務轉評(兼評)
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或需要,符合申報條件的,可轉評或兼評現崗位所需的相同級別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原專業技術資格予以保留。
十一、評審考核。
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考核結果作為專業技術職務推薦及評審工作的基本依據。
申報中、高級職稱教師均需專業知識水平考試(教管、實驗系列除外)、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及近三年備課情況檢查(教管系列除外)。課堂教學考核、近三年備課檢查、專業知識水平考試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綜合表》要在校內公示7天。
十二、初定職務
初定職務時,需交《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一式1份,并報《初定專業技術職務花名冊》1份,一寸照片1張(背面注校名、姓名)。并附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蓋章)。材料于每年6月30日前交當地教育局人事處(科)。
十三、評審費用。
根據浙價費〔2002〕229號評審費每人高級280元,中級180元,初級100元。評審推薦費高級150元、中級80元。報送評審材料時,請將評審費交(匯)至金華市財政局政府非稅資金財政專戶1208013009049024879,開戶行:工行金華市鐵嶺頭支行,備注欄標明分戶號311301。
十四、評審程序
1. 建好專家庫。已建好評審專家庫的,應及時調整、充實專家庫成員。對個別違反評審紀律,或對評審工作不認真、不公正的成員,應及時取消其專家庫成員資格。
2. 初評委。出席初評委人數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贊成票達到實到評委的半數及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3. 中評委。出席中評委的評委實到人數不得少于13人,贊成票達到實到評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通過。
十五、辦證照片
高級職稱辦證電子照片用JPG格式,白底300×420像素,大小10K以內,用身份證號碼作文件名;中級職稱辦證紙質照片1張(背面注單位、姓名),由單位統一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十六、其他事項
1.除國家、省規定的會計等考評結合的系列外,凡具有公務員身份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評專業技術資格。已正式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也按此規定執行。若違規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一律取消其評審結果,并收回相應的資格證書,同時將其違紀事實通報主管部門。
2.對經上級批準去西部支教參與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3.召開評委會評審期間不予補送材料。
十七、附表:
1.《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
2.《材料清單》
3.《推薦高級職稱(職務)人員情況綜合表》
4.《論文專家鑒定意見表》
5.支教情況登記表(評審表內)
6. 教師教學水平、專業知識綜合評價表(評審表內)
7. 外語(古漢語、醫古文)免試、計算機能力應用免試、普通話免測審核表
8.繼續教育學分統計表
9. 破格推薦( )職稱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
10.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11.委托評審函
12. 送審論文清單(Excel表格)
13. 高級職稱(職務)資格辦證人員花名冊
14. 初定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Excel表格)
以上附件可到金華教育網(http://www.jhedu.org)政策法規欄目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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