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總體安排,推免生報名工作已于9月28日結束,并于9月30日由學校統一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工作將于10月9日至11日進行。
為提高碩士研究生總體招生質量,獲得優秀推免生生源,如下專業繼續接收推免生申請報名,并于10月11日之后開展復試工作。學校不統一安排報名、復試時間,由相關學院自行確定并公布(國慶節之后),請關注各學院網站。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請報名專業目錄
各招生學院根據生源情況決定可繼續接收申請報名的專業,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目前,有以下專業繼續接收申請報名:
法律碩士學院:法律(非法學)專業。
光明新聞傳播學院:法律(非法學)專業。
商學院:區域經濟學、會計學、企業管理、法商管理。
有意申請以上專業的推免生,可立刻按本通知要求申請報名,國慶節后將對申請人信息進行網上初選。
(本頁面將不定時更新以上專業目錄,以各學院網站公布的為準。國慶節后,可能有更多專業加入,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注意:所有法學專業(專業代碼以“0301”開頭)及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均不再接收推免生申請報名。
二.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在學校學習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2.申請人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生資格。
3.專業成績優秀,綜合測評排名居本專業同年級學生前列。
4.申請人外語水平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英語:國家六級水平考試成績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績。
(2)小語種(含俄語、日語、德語、法語、意大利語和西班牙語):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或具有與之水平相當的其他考試成績證明。
(3)申請英語專業:需獲得英語專四證書。
5.申請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應當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一級學科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除外。
6.對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如對報考專業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科研論文(須獨立創作)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申請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須由招生學院審定,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準。
7.申請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
三、申請程序
推免生申請報名一律在網上提交信息,復試前不必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在所申請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完成申請步驟。學生在系統中填報志愿后,申請志愿將鎖定48小時(即48小時內不能更改),如要撤銷申請我校志愿,請等待鎖定時間結束,我校不負責提前解鎖。
申請報名時間由各學院自行確定并公布,學校不統一規定報名時間。
法律碩士學院報名截止時間:10月12日。
商學院、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報名截止時間:待定。
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
四、申請材料
復試報到時,推免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
2.《申請免試攻讀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見附件),下載后認真如實填寫。
3.本科三學年成績單,加蓋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英語水平考試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能證明具有同等英語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語種及英語專業,提供相關證書或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發表的論文原件或復印件。
6.跨一級學科申請人還須提供兩名教授出具的推薦信(本科專業、申請專業各一名教授)。法律(非法學)專業除外。
7.近一個月內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1份。
五、復試通知
各學院負責對申請人網上信息進行初選,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申請條件者發送“復試通知”(系統自動發送短信提醒)。接到“復試通知”的申請人,須在24小時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接受我校復試通知,否則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
六、復試
1.復試時間
10月11日之后。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學院根據申請人數等情況確定,并另行通知考生。
2.考核方式
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專業課面試(滿分100分)、外國語水平測試(滿分100分,含聽力、口語)。
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命題范圍見我校《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科目命題范圍》;專業課面試考查筆試時無法考查的內容,重點是對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的考查,如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舉止和禮儀等的考核。
3.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復試成績(100分)= 專業課筆試成績(40分)+ 專業課面試成績(40分)+ 外國語水平測試成績(含聽力、口試)(20分)
4.復試費
復試報到時,現場每人收取100元復試費。
七、錄取
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復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名單由各學院報送校研招辦審查通過后,統一由校研招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可填報3個志愿,但只能接受其中一個志愿的錄取。已接受外校待錄取的考生,我校無法錄取。)
八、其他
1.各學院接收推免生申請報名專業目錄、報名時間、復試名單、復試時間等信息均在各學院主頁上發布。相關信息將在國慶節之后陸續公布,請申請人及時關注。各學院主頁網址查詢:http://www.cupl.edu.cn/zuzhijigou
2.10月23日之后,研招辦將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
3.本通知未盡事宜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辦法》(網址: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15/2150/)。
研究生院招生辦
2015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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