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蒙自市新聞宣傳質量和管理水平,強化新聞宣傳力量,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更強有力的輿論支撐,根據《蒙自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規定,經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批準,蒙自市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2011年擬面向全州公開選調電視新聞記者2名,現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注重工作實績的原則,通過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的辦法進行選調。
二、公開選調的職位
蒙自市廣播電視局(事業單位)電視新聞記者2名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1、具有紅河州內從事新聞宣傳工作的工作人員;
2、從事新聞宣傳工作,在州級以上新聞媒體發表過作品20篇和市縣級媒體發表作品40篇以上者;
3、年齡、性別: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4、大專以上學歷(含函授),專業不限;
5、身體健康,熱愛新聞宣傳工作,服從單位工作安排;
6、曾受過刑事、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與刑事、紀律有關審查的人員不得報名;
7、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按以下順序提供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紙);
(1)《蒙自市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蒙自人才網上下載)
(2)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州級以上新聞媒體發表作品20篇和市縣級媒體發表作品40篇。
(6)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請在照片背面填寫本人姓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蒙自市廣電局(文萃路136號三樓黨政辦)
五、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在報名時,按照公布職位所需條件進行初審,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7月25日(星期一)到選調單位的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將取消該職位的選調。
六、考試
按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批準,在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和紀檢監察機關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組織開展考試??荚嚢üP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記分,60分為合格。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面試主要測評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天內,進行公布。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11年7月26日下午2:3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人選確定
(一)個人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體檢
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適應崗位要求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可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并經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審批和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管理權限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按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合再決定是否調動。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
十、工作紀律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根據《蒙自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要求,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二)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評分情況、考察情況、會議討論情況等。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四)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好職責,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對在公開選調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可以向上級人事部門及紀檢機關(監察部門)如實反映。
咨詢電話:0873—3126003
蒙自市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