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陜西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2015年高等學校教師等有關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陜人社函〔2015〕820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15年度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備相應系列職稱晉升條件(其中任現職級年限計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各類業績成果及對應支撐材料為任現職級以來至2015年10月31日間取得),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崗在職人員,可按程序申請評審。
(二)取得符合規定的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和在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有效期自證書簽發之月計算至滿年滿月止);符合免試條件人員,須提交相應的免試申請(審批)表和免試條件支撐材料。
(三)完成2014年度(含)以來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任務并提交相關材料。
(四)申報教師系列職務任職資格和其他系列轉評教師系列的人員,繼續執行《關于印發<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陜西省高等學校教師破格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陜人社發〔2011〕86號)相應規定。
(五)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當前職稱評審工作若干補充規定(試行)》(陜人發〔2003〕71號),省、市級單位(含市轄區域內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實驗師、高級工程師,必須具備國家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其余評審條件,繼續執行《關于2013年度教師、工程及實驗技術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陜職改辦字〔2013〕129號)相應規定。
(六)專職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申請晉升思政類學科教師職稱的,其完成學生工作主管部門正式立項的理論研究任務、獲得的本崗位相關榮譽獎勵視同專任教師同級次業績成果。
(七)申報人個人材料整備有關要求繼續執行《關于2014年度教師、工程實驗技術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陜人社函〔2014〕834號)相應規定。
二、職稱電子化評審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啟用“陜西省教育廳職稱管理系統”暨開展基層版申報單位管理員培訓工作的通知》(陜教師辦〔2015〕17號)規定。從今年起開始啟用“陜西省教育廳職稱管理系統” (以下簡稱“職稱系統”)進行評審,職稱評審材料將統一采用電子化上傳至系統。系統入口域名地址為zcps.sneducloud.com。人事處將按照評審工作的需要,適時開展不同類別的“職稱系統”使用培訓工作。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正常、破格晉升和轉系列評審
1.申報人提交經所在單位領導簽署意見的書面申請和《申報人情況匯總表》(電子版)至所在單位進行匯總。
2.申報人至所在單位領取由人事處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并進入“職稱系統”填報個人基礎信息、上傳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材料。
3.申報人填寫《西安航空學院申報職稱晉升量化計分表》(以下簡稱“計分表”),并將電子版交至所在單位進行匯總。
4.申報人在“職稱系統”中導出相關評審表,并合理編排格式。
5.申報人持相關評審表及支撐材料原件至形式審核人員處進行申報材料形式審核工作。符合評審要求的申報材料,交由形式審核部門在評審表相應欄目簽署意見、蓋章確認。(對于有問題需修改材料的,申報人應待所有形式審核工作完成后,匯總整改意見,向人事處申請退回電子申報材料,并集中完成申報材料的整改工作。注:完成材料整改后,申報人需重新進行形式審核工作。)
6.申報人在“職稱系統”中上傳經形式審核部門簽署意見、蓋章確認的相關評審表。
7.申報人將經形式審核部門確認的相關支撐材料原件,按照“報送材料清單”的要求編排目錄、分別裝袋、統一打捆,交由所在單位匯總后統一送人事處。
8.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述職、答辯。
(二)外評內聘評審
參照“申報正常、破格晉升和轉系列評審”程序的第1、3、7、8項執行。
四、申報材料形式審核及量化
申報人各項評審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包括電子化材料與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相應的形式審核負責部門審查。
(一)形式審核負責部門業務劃分如下:
1.基本信息(個人信息、學歷學位、職稱職級、任職年限等)、工作經歷、學習經歷、指導青年教師、考核、職稱英語、職稱計算機、繼續教育情況由人事處負責審核。
2.承擔教學任務及工作量、教學方面突出成績、指導學生課外科技活動、教學各類獎勵、教學效果、“質量工程”參與情況由教務處負責審核。
3.各類科研項目、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科研各類獎勵由科技處負責審核。(教改類科研項目由科技處會同教務處審核。)
4.論文、教材、譯著由圖書館負責審核。
5.教學活動開展情況由督導辦負責審核。
6.承擔班主任情況、專職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申請晉升思政類學科教師職稱相關業務由學生處負責審核。
7.“系(部)審查推薦意見”、“教研室對申報人的評價”由二級學院(部)負責填報、審核。(對于申報人工作崗位不在二級學院(部)的,按照申報學科劃分至對應的二級學院(部)。)
(二)申報材料量化工作的實施
1.申報材料的量化工作依據《關于印發<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西航院字〔2014〕82號)精神執行。
2.人事處負責將各二級學院(部)提交的“計分表”匯總后,按照形式審核業務劃分,發送至各形式審核負責部門。
3.各形式審核負責部門為申報人“計分表”賦分,并將匯總結果蓋章確認后交至人事處。(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4.人事處負責申報材料整體量化匯總工作。
五、整體工作安排
(一)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進程初步安排如下。(根據省教育廳職改辦要求或校內評審工作開展情況實時進行調整。)
(二)中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照學校規定,通過申報材料形式審核的申報人,學校收取評審費200元/人。
凡通過學校評審,推薦上報的高級職稱(不分正副)申報人,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67號)和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高級職稱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陜價行函〔2006〕230號)規定,需繳納評審費400元/人,需參加答辯的收取答辯費100元/人。
七、其他要求和說明
(一)請各二級學院(部)和形式審核負責部門確定形式審核人員,并填報《形式審核人員情況信息表》。今年申報職稱晉升的人員,不得承擔本次形式審核工作。
(二)申報人須如實填報評審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申報工作。如有虛假內容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對于申報人申報材料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以向人事處反映。
(四)各部門提交的職稱評審相關電子材料,請發送至xhzcps@126.com。
文中涉及有關文件可在“人事處”網站“政策法規”欄目查閱;附件材料不隨文下發,可在“下載中心”下載。
附件:1.評審材料電子化規范要求(待更新)
2.報送材料清單(待更新)
3.形式審核人員情況信息表(待更新)
4.申報人情況匯總表(待更新)
5.西安航空學院申報職稱晉升量化計分表(待更新)
人事處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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