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專〔2006〕351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和《關于做好2015年初定認定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15〕14號)的要求,為做好我區2015年下半年專業技術資格初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日制畢業生和成人教育畢業生,在蕭山區屬企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并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經考核合格,可申請初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詳見附件1,不能初定的專業除外);專業工作年限應以勞動(聘用)合同(指專業技術工作崗位的合同)和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為準。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職稱系列須具備相應有效的從業資格。對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除學歷(位)、所學專業、專業工作年限等條件以外的其他初定條件要求,根據杭州市教育局(杭教人〔2015〕3號)文件。
二、學歷(位)和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專業技術資格。
3.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5.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人員,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以上學歷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
(一)《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一式1份。(網上上報后打印)
(二)相關附件上傳材料(以下材料準備復印件一套,原件備查)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2.學歷、學位證明: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須提供相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何備案詳見學信網)
(2)2002年以前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須提供相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何認證詳見學信網)
(3)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有碩士學歷證書人員無需提供(如何認證詳見學位網)
(4)獲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何認證詳見浙江海外人才網)
(5)獲得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如何認證詳見浙江海外人才網)
(6)中專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從個人檔案內復印)
3.工作以來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應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4.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存檔證明。
5.勞動(聘用)合同(應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6.有從業資格要求的(如教師、會計、統計、法律、新聞、出版等)須提供從業資格證書。
7.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駐留學國使、領館教育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8.居民身份證、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等相關身份證件。
四、申報流程
(一)個人或單位通過杭州市專業技術資格網上申報評定系統(網址:http://hzzcpd.train.gov.cn)如實填定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相關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申報人員相關附件材料、網上基本信息、電子照片(電子照片要求白底免冠小二寸證件彩照)的核對、審核工作。
(二)單位人事部門完成審核后,進行網上信息上報操作;上報后在線打印《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與相關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應主管部門審核。
(三)單位人事部門將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連同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起報送區人社局職稱評審中心(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號4樓辦事大廳),聯系電話:82637221。
(四)網上申報時間為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23日,區人社局職稱評審中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區人社局在《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表》上蓋章;完成網上信息審核、公示、批準工作;發文公布取得資格人員名單。待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證書信息后,打印證書。用人單位及時將《初定表》歸入人事檔案。
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0月18日
附件:初定部分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要求(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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