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批準,共青團紅河州委決定面向全州縣及以下機關在職公務員中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到共青團紅河州委工作。為做好選調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報考條件
(一)選調職位
共青團紅河州委學少部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在縣及以下機關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共青團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28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3、文字基礎扎實,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并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職務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二、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網站、微信、微博等方式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公布公開選調職位,報名條件及選調程序等。
(二)報名
每個職位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成績占30%。內容為共青團理論、政策及學校共青團工作相關知識。
2、面試成績占60%。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情緒控制能力、儀表氣質等。
3、經歷業績評價10%。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團州委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照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員和考察人選。
(四)考察
由團州委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經團州委黨組會議研究選調人選。
(五)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要求,擬選調人選按指定醫院體檢合格者確定為選調對象。體檢不合格的,依次替補。
(六)公示
將擬選調對象的基本情況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后,無影響其選調問題者,由團州委按有關程序報組織部門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三、報名方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于10月29日至10月30日到紅河州五大中心州青少年宮三樓團州委組織部報名,負責人:楊彬苑,電話0873-3730361。
(二)報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供學歷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任現級和現職證明材料(任職文件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所在單位出具的公務員信息采集表、年度考核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共青團紅河州委201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等材料進行資格審定。
(三)報名方式
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不能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四、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一)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
(二)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辦事。
(三)主動接受監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共青團紅河州委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