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2016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含研究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研究,定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舉辦高校畢業生現場招聘會、網絡招聘服務月等供需見面活動。屆時將組織省內2016屆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在就業供需見面活動中進行雙向選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辦2016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活動,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文件精神的具體措施,旨在搭建平臺,建立和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本系列供需見面活動由廣東省教育廳主辦,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指導有關高校具體承辦。
二、各承辦高校要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活動管理具體要求》(粵教畢〔2008〕24號)做好宣傳、安全保衛和后勤服務等工作,確保活動安全、高效、有序地進行。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承辦高校做好相關工作。
三、各地教育局要積極支持、協調、組織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轄區內各學校以及民辦教育機構做好本地區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推薦服務和專場供需見面活動。組織有關企事業單位參加有關高校承辦的供需見面活動和招聘高校畢業生。同時,積極通過各種途徑,動員非國有企業參與供需見面活動。
四、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必須在國家和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針政策范圍內進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用人單位和通過供需見面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應簽訂《就業協議書》。所簽訂的協議作為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依據。
五、大力推進網絡招聘及誠信簡歷工作,充分發揮網絡平臺“大學生就業在線”及微信公眾平臺“廣東省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活動”作用,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就業信息服務。
六、承辦高校要加強對參加供需見面活動招聘單位的資質與招聘高校畢業生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嚴格審查,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嚴禁發布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性別、戶籍、學歷等歧視性條款的需求信息,嚴禁發布虛假和欺詐等非法就業信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杜絕各種欺詐行為發生。
七、請各地教育局及用人單位將需要在有關承辦高校設攤的用人單位名稱、數量及需求的專業、人數等情況于承辦高校開展活動前5天報送給有關承辦高校。請各高校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把經審核的2016屆畢業生簡歷信息上傳“大學生就業在線”(www.gradjob.com.cn)網站。
供需見面活動對所有應屆畢業生和暫緩就業畢業生免費開放,畢業生可根據供需見面活動場次到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免費領取門票。各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把門票發到畢業生手中。
供需見面活動具體安排可瀏覽網絡平臺“大學生就業在線”(www.gradjob.com.cn)以及微信公眾平臺“廣東省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活動”。
聯系人:江遠彬、陳敏欣;聯系電話:020-37626733、37627387、87300166。
廣東省教育廳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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