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國土環境資源局(環境保護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瓊人社函[2015]334號),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受聘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工作一年以上的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含受聘在我省企業工作的流動人員、中央及外省駐瓊機構、省駐外分支機構工作的人員),根據自己具備的知識能力、技術水平、業績成果,經用人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可申報評定相關專業技術資格。
二、申報條件
我廳受理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轉評。
(一)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分別按照《海南省環境保護工程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暫行)》(瓊人勞保專〔2006〕78號)中規定的條件執行。初級具體條件按近期即將出臺的評審條件執行(詳見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門戶網站“綜合法規文件”網頁)。
(二)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成績和繼續教育的截止時間為年內受理材料的截止時間。
(三)職稱外語條件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勞保專〔2007〕24號)的規定執行,職稱外語免試年齡計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模塊)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函〔2014〕602號)的規定執行。
(四)專業技術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變更,且變更前后的崗位屬不同專業技術資格系列時,可申報評審同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轉評的,要以本人取得的最高職稱進行同級轉評。工作崗位變更的,轉崗一年后可申請轉評同級專業技術資格,轉評一年后可按規定申報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轉評前后的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三、申報材料
申報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紙張規格為A4,雙面打印),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搜索下載。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信息和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在《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中“本人專業技術工作述評”欄的最后填寫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擬上報的所有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基層公示結果”欄中,應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同意上報”。
(二)個人綜述材料。個人綜述材料一式三份(紙張規格為A4),主要內容包括學歷、資歷、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身體狀況、外語和計算機成績、繼續教育、專業知識、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的內容。
(三)各類證書、證明。申報人員應提供個人綜述材料中所列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聘書、著作、論文,科研成果、成果鑒定證明書、獲獎證書,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書以及繼續教育證明等原件以及復印件,證書原件審核后即退還。申報材料中的復印件均須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四)年度考核材料。申報人員應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業績考核結果須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五)照片。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須交大1寸彩色證件照1張,以便辦理證書。
申報材料須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封面(姓名、申報職位、單位、聯系電話)、目錄、個人綜述材料、證明材料、參評論文或技術報告、其他附件等。
四、材料審核
(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加強申報監督和預審工作,對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鑒定,對申報人員擬上報的所有申報材料在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對材料真實、群眾無異議的,予以上報;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結果不影響其申報的,方可上報。單位人事部門在《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基層公示結果”欄中,應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同意上報”,送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經公示后的申報材料,不得更改。
(二)申報材料的受理和核準工作由我廳組織人事處負責。凡材料不全、填寫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辦,不按時補辦的,一律按自動放棄申報處理。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評定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并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所在單位或有關人員責任。
五、申報委托
省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報送材料;中央駐瓊企事業單位報送材料,由其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市縣屬企事業單位報送材料,由所在市縣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委托函;人事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該中心出具委托函;在我省工作的流動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委托函。
六、時間安排
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15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每天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關要求
(一)申報材料填寫要真實、完整、清楚。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兩年內不得申報。
(二)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有關人員的申報工作,將本通知轉發或張貼,讓有關人員周知。在申報前要對所有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出具紙質審核證明,單位把關不嚴或提供虛假證明的,將在系統范圍內通報批評。
(三)申報人申報的材料須由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派專人統一報送,并附《海南省2015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花名冊》(A3紙打印,附電子版刻錄光盤)1份。
評審材料報送地址: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組織人事處(海口市美蘭區美賢路9號810房);聯系人:阮劍梅、楊興河,電話:65238330。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海南省2015年度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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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5年度環境保護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花名冊.doc》來源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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