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縣幼兒園、縣職業中專:
為做好2015年中小學教師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任條件
1、具有相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
2、取得大專學歷參加工作三年或取得本科學歷參加工作一年及以上,可以認定小學一級教師或中學二級教師職務;
3、取得本科學歷參加工作一年,可以認定助理講師職務;
4、獲得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認定“中級”。
二、材料要求
1、最高學歷證書、崗前培訓證、教師資格證、繼續教育合格證(假期已上交各種培訓證,正辦理中,特崗教師不需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原件;
2、《初任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一式兩份,填寫至“基層單位意見”欄,基層單位意見要注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2012、2013、2014年),以下各欄不要填寫;(含電子檔)
3、職稱考察材料紙質1份;
4、“雙承諾”保證書紙質一式3份;
5、學校參評人員花名冊,紙質1份(含電子檔,中小學分開填報,特崗教師請注明);
6、1寸免冠近照三張(其中兩張粘貼在呈報表上);
7、填表時間:2015年11月10日。
三、各校根據以上要求于2015年11月11日前上交相關資料,逾期不予辦理。
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人事股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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