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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常州市金壇區藥學專業(藥品)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今年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凡在我區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從事藥品研發、生產、經營、監督、檢驗等工作,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對照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按照規定程序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資格申報可不受戶籍、檔案、年齡、單位性質和身份的限制。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或者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以上申報;
2.記過以上處分者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2年以上申報;
3.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申報。
二、學歷、資歷及評審條件
1.藥士(含中藥士,下同):
藥學相關專業(包括醫學、護理學、生物學)中專畢業,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藥師(含中藥師,下同):
(1)藥學相關專業(包括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大學本科畢業,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2)藥學相關專業(包括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大專畢業,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3)藥學專業中專畢業,取得藥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藥學相關專業(包括醫學、護理學、生物學)中專畢業,取得藥士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本年度職稱申評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
三、申報程序
1.個人向單位提出申請。
2.所在單位對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后的評審材料報送到區人社局職稱辦。
4.區人社局職稱辦組織召開評審委員會。
5.經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在區人社局網站公示。
6.公示結束后,區人社局職稱辦發文并發放資格證書。
四、申報材料種類和要求
(一)材料各類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此表在金壇人社局網站“下載中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欄目下載)由申報評審人員填寫,一式2份,不得復印,并附免冠大一寸近期下面正面彩色照片一張。
2.職業道德評價意見(由單位填寫,不得少于200字)。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簽上“此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下同)。
4.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6. 事業單位必須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2012年、2013年、2014年),復印件簽上“此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7. 《常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科目考試合格證》原件(全日制本科、大專、中專分別提供1張、3張、5張,非全日制取得的本科、大專、中專一律要求提供5張)。
8.本人業績、成果的材料:
(1)任現職以來業績、成果的鑒定書、證明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
(2)各類獲獎證書。
9.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10.任現職以來有代表性的論文一篇。
(二)材料整理要求
1.申報材料中有關證書、證明、論文、論著應提供原件,其中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由受理機構審核后,原件退回本人,申報單位在復印件上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簽名并加蓋公章,否則不能作為參評材料。
2.各類材料復印件一律采用標準A4紙,須加蓋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名、注明審核日期。
3.申報材料一人一個檔案袋,除《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單獨裝訂外,其它材料按照規定的順序裝訂成冊,并列詳細目錄粘貼在檔案袋封面上。
4.上述所有材料,由申報人一次性按規定提交、整理。申報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規范的,一律不受理。
為了提高評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申報表中的申報材料應認真做好審核、公示和推薦工作,做到材料真實、齊全、手續完備。對違反《評審條件》的申報者,申報單位要取消其資格。
五、時間安排
1.相關單位或個人在11月25日前將評審材料報到金壇區人社局職稱辦,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2.區職稱部門計劃在12月中旬組織藥學專業(藥品)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進行評審。
常州市金壇區人社局職稱辦
2015年10月2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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