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于2016年1月4日8:00至1月20日17: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根據提示打印本人的《專業準考證》(以防遺失,建議備份),同時下載并仔細閱讀專業考試有關要求。
考試時間
1.筆試:1月9日至1月10日進行各專業筆試科目考試(見附件一)。
2.面試:1月11日起進行各專業面試科目考試(見附件一)。
3.注意:考生所報專業面試和筆試科目的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以本人《專業準考證》上的內容為準。
筆 試
1.證件:須持有《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
2.文具:考生需自備黑色墨水鋼筆(簽字筆)、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店購買)、橡皮擦、刨筆刀[溫馨提示:藝術史論專業《藝術理論常識》科目試題中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其中客觀題部分要求考生在答題卷上填涂答題,請自備2B鉛筆和橡皮擦]。
3.注意:
①凡應參加1月10日上午9:30開考的“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練耳及樂理”筆試的考生,請務必于1月9日下午16:00—18:00自行前往各自考點熟悉筆試考場;1月8日下午16:00—18:00熟悉其他筆試科目考場。
②筆試科目在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能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
③“視唱練耳及樂理”的“練耳及樂理”考試實行客觀題筆試,共分兩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為“樂理”,考試時間為40分鐘;第二部分為“練耳(聽力測試)”。“樂理”考試時間結束,隨即統一播放“練耳(聽力測試)試題”(因聽力測試音響播放結束,考生只有兩分鐘時間整理答題卡,請考生在每小題聽音完畢后將所選答案直接涂寫在答題卡對應位置。答在試卷上視為無效)。
面 試
1.著裝妝容要求:各專業面試要求考生均不準化妝、不準穿演出服,一律著便裝、穿平底鞋參加面試(音樂舞蹈專業舞蹈綜合素質科目面試除外)。凡違反此規定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2.伴奏:①各專業所需聲樂伴奏人員一律由考場統一安排;②聲樂(流行演唱)(含流行歌舞)專業的“聲樂演唱”面試,考生自備U盤(伴奏格式為mp3)或CD伴奏或使用樂器自彈自唱;音樂舞蹈專業的“舞蹈片段”面試,考生須自備CD伴奏帶;③音樂類各專業的“器樂演奏”科目的考試,考生均不得使用伴奏。
3.注意:考生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按規定考試時間提前20分鐘到達“點名處”,三次點名不到者以缺考論處,其責任自負。
4.“視唱”考試實行“機錄盲評”方式,考試操作流程詳見附件二。
成 績
1.成績查詢:考生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于2月23日—24日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2.成績查核: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核的考生一律在2月25日8:00至26日17:00工作期間,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3.注意:“視唱練耳及樂理”將分別公布科目成績和該科視唱、練耳、樂理三部分的原始分,計算過程中保留全部小數,科目成績四舍五入保留整數。
招生計劃
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在“《招生考試報》2016年招生計劃合訂本”上向社會公布,具體的招生學校、專業名稱及代碼、計劃數、專業類別、投檔模式、收費標準等均以該合訂本中公布的為準。
紀 律
1.考生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2.考生嚴禁攜帶各種電子設備(如MP3、MP4、錄音筆、攝像機等)、通訊設備(如手機、對講機、無線發射接收裝置等)進入考場。在考試過程中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在身的考生,一經發現以作弊論處,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各階段成績無效。
3.省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文化及專業各科成績,同時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違法行為由司法部門處罰。
4.考生如果離開考場自愿放棄當次科目考試,須在《離開考場考生自愿放棄考試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并在安全場所的指定區域休息,離開考點時間不得早于當次科目考試規則規定的時間范圍。對已自愿放棄繼續考試的考生不再組織補考。
5.個別專業考試時間因特殊情況確須調整,則以考務辦公室臨時通知為準。請考生特別注意考點“公告處”的臨時通知。
安 全
1.考生在考前熟悉考場時請了解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場所。
2.因專業考試期間人員和車輛流動量大,請考生和家長注意財物安全和交通安全。
3.請考生及家長不要輕信校外機構和個人的招生考試宣傳,以免上當受騙、權益受損。
四川省音樂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