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坐落于太湖之濱的江南名城——江蘇省無錫市,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九五”首批入選),是教育部批準可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進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院校之一。學校占地3200畝,風景秀麗、寧靜和諧、曲水流觴、設施先進,獲教育部校園規劃一等獎,被評為全國高校校園環境滿意度50強。智能與人文情懷的美麗校園為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越的環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學校秉承“篤學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訓,始終以教育質量為生命線,教學質量優秀,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學校涵蓋理、工、農、醫、文、法、經濟、管理、教育、藝術等10個學科門類,建有博士后流動站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6個。現有專職教師18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00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約2萬人,博士、碩士研究生7900余人。
江南大學舞蹈編導專業創辦于2002年,音樂學專業創辦于80年代中期,2011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獲“音樂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
舞蹈編導專業以編導為核心,集表演、教育于一體,培養能在專業藝術團體、電視臺、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從事相關表演、教育、編導、策劃等工作的高級復合型人才。與專業辦學實力居英國前列的薩里大學舞蹈系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系,本專業優秀學生將有機會赴該校學習、深造。曾代表中國大學生藝術團出訪美國、新加坡交流演出;2007年獲首屆華東地區六省一市大學生專業舞蹈大賽最高獎“評委會大獎”;2009年獲全國第八屆舞蹈大賽“文華獎”;2010年應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邀請,參加了廣州亞運會閉幕式的表演,獲亞組委頒發的“突出貢獻獎”;2011年應邀參加慶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的大型主題專場獻禮晚會演出;2013年參加由中共中央宣傳部主辦,中央電視臺承辦的《五月鮮花“我們的中國夢”》文藝匯演;2014年獲第九屆中國“荷花獎”校園舞蹈大賽創作金獎、表演銅獎,獲江蘇省委宣傳部舉行的舞蹈“新人新作”大賽創作、表演“金獎”;先后4次獲江蘇省大學生文藝匯演專業組特等獎或一等獎。在國內外各類比賽、交流演出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音樂學專業現有專任教師25名,其中教授2名,國家一級演員1名,副教授11名,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名。本專業積極探索素質教育人才培養新模式,在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上進行有益革新,努力培養能適應基礎教育改革、具有現代專業知識技能和創新精神,有較強藝術表現力和綜合實踐能力的音樂教育復合型人才。多年來培養的畢業生已成為江蘇乃至全國部分地區中小學藝術師資的骨干力量。本專業教學團隊承擔了多項教育部國培項目及省級教學科研項目,先后榮獲中國音樂家協會評選的最佳歌曲“晨鐘獎”,江蘇省第五屆精神文明“五個一工程”獎,教育部主辦的全國師范類高校教師聲樂比賽二等獎,第十三屆“將軍杯”城市歌手大賽民族組金獎。參演的節目曾在全國舉辦的“魅力校園合唱匯演”中獲一等獎,并在維也納金色大廳“第四屆至高榮耀青年藝術節”展演中獲第三名。在江蘇省大學生藝術展演和高校音樂教育專業學生基本功大賽中多次榮獲團體及個人一、二等獎等。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考試內容
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計劃 | 專業考試科目、時間及分值 |
舞蹈編導130206 | 40 | 750分,其中: 1. 基本功測試(形體測試、把桿、中間、技巧) 300分 2. 動作模仿 100分 3. 節奏能力測試 100分 4. 即興編創 100分 5. 劇目(2分鐘左右) 150分 |
音樂學(師范)130202 | 50 | 不組織校考 |
注: 1. 文理兼招,全部為全日制本科,學制四年。 2. 舞蹈編導專業面向全國招生(除福建、海南省外),不作分省計劃。 3. 音樂學(師范)專業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計劃為準。 |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資格,熱愛藝術事業。
(二)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舞蹈編導專業:五官端正,無色盲和失聰,體態勻稱。
2. 音樂學(師范)專業:五官端正,手指無殘缺,聽覺無失聰。
三、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及時間安排
序號 | 現場確認地點及考點 | 網上報名 時間 | 現場確認 時間 | 考試時間 | |
1 | 無錫 | 江南大學藝術樓(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 1月8日9:00至1月21日17:00 | 1月23日8:30-17:00 | 1月24日起 |
2 | 長沙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 1月8日9:00至1月21日17:002月17日9:00至2月18日17:00 | 2月21日8:30-17:00 | 2月22日起 |
注: 1. 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要求,河南考生須在無錫考點參加考試。 2. 上述考點設置,將根據當年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文件精神作相應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的有關通知。 |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網上交費、現場確認。
(二)報名步驟
1. 網上報名、交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請參考簡章第三部分)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藝術類報名系統”查看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按照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完成網上報名、交費流程。
2. 網上打印登記表、準考證:無錫考點考生須于2016年1月22日,長沙考點考生須于2016年2月19日至20日,登錄“藝術類報名系統”打印《江南大學2016年舞蹈編導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江南大學2016年舞蹈編導專業考試準考證》。
3. 現場確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請參考簡章第三部分)攜帶以下材料到網上報名所選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非本人到場不予確認。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江南大學2016年舞蹈編導專業考試準考證》。
(3)2016年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以下簡稱省統考證),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
(4)《登記表》(背面須粘貼省統考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2張二寸免冠證件照,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三)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專業應與省統考的藝術類別一致,不得跨類報考,且只限報一個考點并參加一次考試,如有違反者,將取消所有考試成績。
2. 網上報名系統限制每個身份證號碼僅能注冊一次,請考生務必記住注冊號。如遺忘,可憑身份證號碼查詢。
3. 未完成網上交費或逾期未現場確認的考生不具有考試資格。
4. 身份證遺失者,必須出示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并蓋章的身份證明原件,否則不予確認及考試。
5. 現場確認后,請妥善保管《江南大學2016年舞蹈編導專業考試準考證》,遺失不補。
6. 提交的報名信息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準確。如有虛假,取消其報考我校資格。
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考點選報要求、現場確認要求、考試要求、相關文件規定等情況未能參加考試,報名費概不退還,請考生慎重考慮后進行交費。
(四)測試費
根據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文件精神,無錫考點測試費300元,長沙考點測試費390元。
五、考試要求
1. 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江南大學2016年舞蹈編導專業考試準考證》原件,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證件齊全者方可參加考試。
2. 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或有存儲、拍照、攝像功能的電子用品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后一律按作弊論處。
3. 考試一律要求穿純黑色的練功服(衣褲)或純黑色連體體操服(配白襪子),考生可兩種服飾任選一種,長短袖不限,服裝上不允許印有任何圖案,否則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劇目考試考生自備伴奏音樂光盤和表演所需道具,不作著裝要求。
六、合格名單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個人專業考試成績,同時我校將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網上打印《江南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
七、錄取原則
(一)舞蹈編導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專業校考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要求。文化和專業校考滿分均按750分計算。
2.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70%+文化成績*30%,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校考成績錄取。
(二)音樂學(師范)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
2.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投檔成績錄取;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劃定的相應分數線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的專業成績錄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入學資格,并上報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八、監督保障
(一)江南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江南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考試的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九、聯系方式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招辦咨詢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學院網站:http://soh.jiangnan.edu.cn/
專業咨詢電話:0510-85327350(舞蹈編導),0510-85328753(音樂學)
十、其他
(一)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文件精神相違背的,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二)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學校當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