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內黃縣紀委 內黃縣監察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選調程序,2016年1月28日進入體檢環節,按照選調人數1:1的比例擬確定了12名體檢對象,但在體檢時間內某考生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經研究,此考生按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的規定,擬確定宛振中同志為遞補對象。
特此公告
內黃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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