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4年05月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在湖北武漢發布我國首個“農民幸福指數”,經過數據的測算,作為我國人口最大基數的農民,幸福指數為0.5578(1為滿值),屬于中等水平。值得關注的是,研究還顯示,務工農民幸福指數低于務農農民。
對于務工農民幸福指數低于務農農民的原因,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執行院長鄧大才教授分析,民工潮之初,進城務工的農民告別了土地,開始在城市的全新生活,經濟收入改善明顯。但是近年來,隨著進城務工人員在外闖蕩,眼界開闊,需求自然增加,在城市的相對落差變得明顯,收入較低、工作環境差、工作強度大和社會保障不完善一一凸顯其“過客”身份;而此時,農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產的機械化和科學化程度不斷提升,大量的惠農政策相繼出臺,務農農民的幸福感自然不斷增強,“一增一減之間,折射中國社會特殊的時代變遷”。
【農民現狀】
農民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弱勢群體。由于農業基礎相對薄弱,產業發展速度不快,抗擊自然災害的能力有限,致使農民收入差距較大,脫貧致富的道路依然艱辛,幸福感有待提升。留守農村的農民年齡偏大,結構不平衡,受教育的程度低,科技文化素質不高,接受新品種、新方法的能力不強,導致農業增產增收難度較大;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處于不成熟階段,對農村經濟的帶動作用受限;部分農民居住環境較差,衛生條件堪憂,民主權利保障不力,惠農政策落實不夠。在外務工的農民就業穩定性差,勞動權益保障不充分,缺少正常的維權渠道。
【參考答案】
一、務工農民工幸福指數低于務農農民,此研究看似客觀,實則不然,務工農民工較之務農農民,在幸福概念理解、幸福認可的參照群體比較方面恐怕會存在很大差異。雖如此,農民工幸福指數仍然需要提升,筆者以為,提升農民工幸福指數需全社會給力。
首先,城市要加快農民工市民化的速度。為此,一是要實現城鄉養老、醫療等制度銜接,讓進城務工的農民能夠老有所依,病有所保;二是要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讓農民工子女能夠和城市孩子一樣,平等地享受城市教育資源;三是要盡量提供方便農民工夫妻共同生活的條件,讓分居兩地的農民工夫妻能夠有機會團聚,避免出現農村有大量留守婦女、在外務工農民結成臨時夫妻的不良社會現象;四是要為農民工提供豐富多彩的生活,城市市民要以包容的心態接納農民工,接納農民工參加其所在社會區的文化生活;五是城市要免費給農民工提供一些職業技術和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以增加農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技能和素養。
其次,政府要為農民工就業創造更好的條件。為消除農民工的不幸福感,政府需要為農民工就業創造更好的條件。為此,一是在農民工外出就業時,當地政府要加強其外出就業的引導,引導農民工向就業需求量大的區域流動,以免盲目;二是各級政府要為農民工外出就業提供好各種保障,尤其是在法律咨詢、戶籍遷移、養老、醫療帳戶銜接、農民工子女學籍的轉入轉出等方面做好服務;三是當地政府要通過各種優惠政策,引導農民工就近就業;在招商引資時,只要條件允許,也要讓企業盡量吸納更多當地農民工就業等。
最后,企業也要擔負一定的社會責任。為此,一是企業要保證農民工法定的休假時間,以便讓農民工有充足的時間常回家看看;二是企業要為農民工夫妻生活創造良好的條件,必要的時候可以在食宿、工資等方便提供一定的便利或補助;三是企業要為豐富農民工的業余生活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以便讓農民工在工作之余有機會參加一些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等。
總之,提升農民工幸福指數,不能從某個方面由某個部門進行單打獨斗,唯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我們才能統籌兼顧,最終達到標本兼治的完美效果。
二、幸福指數是人們幸福感的度量值,是反映民眾主觀生活質量的核心指標。它作為最重要的非經濟因素,是社會運行狀況和人民群眾生活狀態的“晴雨表”,同時也是社會發展和民心向背的“風向標”。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廣大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不容忽視的是,農民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弱勢群體。由于農業基礎相對薄弱,產業發展速度不快,抗拒自然災害的能力有限,農民收入差距依然明顯,脫貧致富的道路依然艱辛,幸福感的穩定性有待增強。留守農村的農民年齡偏大,結構不平衡,受教育的程度低,科技文化素質不高,接受新品種、新方法的能力不強,導致農業增產增收難度較大;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處于不成熟階段,對農村經濟的帶動作用受限;部分農民居住環境較差,衛生條件堪憂,民主權利保障不力,惠農政策落實不夠。在外務工的農民就業穩定性差,勞動權益保障不充分,缺少正常的維權渠道。這些問題處理得好,農民就會成為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處理得不好,就會拖累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我們政府部門有必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讓農民的幸福指數進一步得到提高。
首先,尊重農民是基礎。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農民是我國社會結構的基礎階層,是農業生產的主體,是現代化建設的助推器。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農民,高度尊重農民。要尊重農民的智慧,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總結提煉農民的鮮活創造。即使給農民做好事、辦實事,也要尊重農民的意愿,順從農民的呼聲。逐步改變目前農民還是一種身份的現象,讓農民真正成為體面的職業。
其次,提高收入是關鍵。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個基本指標。收入特別是現金收入是農民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我們需要想方設法增強農民增收基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讓農民享受政府補貼再多一點,集體分配收益再多一點,土地增值收益再多一點。
最后,落到實處是根本。把農民滿意作為農村社會事業創新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滿足農民最希望政府提供和扶持的資金支持、科技服務、農產品銷售信息、技能培訓等要求;了解農民最關注的飲水安全、家庭收入、村級債務、居住環境等自身利益問題;解決農民最擔憂的農資價格上漲過快、土壤質量日趨下降、市場需求難以把握、年老生活無保障等問題。把農村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把有限的財力盡可能多地投入民生領域,讓農民生活更加富裕幸福、更有體面尊嚴。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我們政府部門把影響農民幸福指數的各種因素考慮得再仔細一點,把提高農民幸福指數的各種工作做得再扎實一點,我們就能解決好農民的最大利益關切之所在,就能贏得農民的擁護和支持,就能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