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6年四川音學院音樂類專業考試要求?
答:1) 專業考試不分初試復試,一次完成。
2) 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各專業的筆試科目和面試科目考試。
3) 除鋼琴外,其它樂器均由考生自備。
4) 考生在同一考點報考音樂類多個專業,各專業考試科目中均含有“視唱練耳及樂理”[視唱(面試),練耳及樂理(筆試)]科目,考生只需參考一次。
5) “練耳及樂理”考試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及橡皮擦,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
6) 音樂舞蹈、管樂教育專業考試必須明確選考科目(聲樂演唱或鋼琴演奏)。音樂教育學院音樂學專業考生不需明確側重科目(聲樂或鋼琴),統分時計算機將根據分數優先自然選擇側重科目。
7) 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合唱、歌劇表演、音樂劇、歌舞表演、音樂學、音樂舞蹈等專業的考生聲樂演唱考試需自備伴奏用譜,考場統一安排伴奏人員。
8) 音樂類各專業考生“器樂演奏”科目考試均不得使用伴奏。
9) 專業的筆試科目考試開始15分鐘后,場外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自負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