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公治[2015]168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通知》(閩教安[2013]26號)的要求,2015年11月10日,縣政府第32次常務會同意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增聘17名校園保安員。為確保增聘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增聘數
共增聘17人,分別是縣一中2人、二中2人、三中2人、實小2人、人小2人、水小1人、河小2人、鄭墩小學1人、茶平中學1人、茶平小學1人、渭田中心幼兒園1人。
二、條件。
1、基本條件。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遵守工作紀律、吃苦耐勞的男性,原則上初始使用年齡不超過50周歲,同等條件下復退軍人優先。
2、需提交的材料。身體健康證明(體檢),公安機關審查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三、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享受社保,社保費用由用人學校支付,月工資1500元。
四、招聘程序
1、錄用程序。符合前述條件,熱心校園保安的人員,攜帶體檢證明、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縣教育局安全股報名。我局將根據報名情況,擇優確定擬選用人員,擬選用人員經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審查后,由我局發函,與南平市勞務派遣公司松溪分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條件審查。由縣教育局和縣校園治安聯防大隊組成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的學歷、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無違法犯罪情況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進行審查。
3、招聘程序。若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數時,由審查小組會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共同審查確定錄用名單;若報名人數多于招聘人數時,由縣教育局和縣校園治安聯防大隊組成的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按學歷、身體健康狀況,熱心校園保安和遵守紀律等情況進行面試,擇優錄用。
4、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
5、具體聯系人。縣教育局安全股,葉老師,電話2331216。
五、其他
本方案公示于縣有線電視臺、縣教育局網站、縣教育局大廳、縣實驗小學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