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戰略部署。2014年,國務院及其各部門在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這些改革舉措中,哪十項最受網友歡迎?日前,中國政府網微博推出“網友最關心的國務院2014年十大政策”評選投票。1月3日投票結果正式揭曉,本版梳理了這十大政策的亮點。
1 簡政放權擴大改革成效
1.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
■國務院多次發布文件,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200余項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100多項
2.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
■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取消年檢制度,建立年報制度
3.推行政府權力清單
■國務院審改辦3月17日公開了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
2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4年5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公布:
■啟動實施第二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新增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縣(市)700個,使試點縣(市)的數量覆蓋50%以上的縣(市),覆蓋農村5億人口
■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要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
■清理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
■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積極推進跨省(區、市)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
■原則上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加快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
■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35元
3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2014年7月,《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布:
■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
■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建立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4 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014年2月,《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公布:
■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實施,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個人繳費標準統一歸并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并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確定最低標準,并將建立正常調整機制
5 加強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
2014年5月,《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公布:
■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兩年分別下降4%、3.5%以上
■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
■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上耗煤項目,要嚴格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區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力爭實現比2012年負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