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政府輔助服務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及人數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輔助服務雇員3名,具體職位要求詳見下表。
二、招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員義務;
3.佛山市戶籍,身體健康,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時間;
4.符合招考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專業要求如下表:
雇用崗位 | 人數 | 年齡 | 性別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備注 |
人事科 | 1 | 30歲以下 | 不限 | 大專以上學歷 | 管理類相關專業 | 熟悉辦公室行政工作,能熟練使用辦公自動化軟件。 |
督查科 | 1 | 30歲以下 | 不限 | 大專以上學歷 | 專業不限 | 一年以上工作經驗(需接待來訪群眾,下基層及夜間執法工作的督查督辦,適合男性) |
建筑市場監管科 | 1 | 30歲以下 | 不限 | 本科以上學歷 |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 | 需經常到建筑工地巡查,適合男性。 |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要求
請報考者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好報名表(請在附件下載填寫),連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在2016年3月23日前寄到或送到佛山市禪城區城門頭西路4號市住建管理局東407人事科陳先生收。截止時間以郵戳或收到資料為準。
(二)資格審核
市住建管理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符合報考條件者,以電話或政務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參加考試。
(三)考試
1.筆試:《綜合行政能力測試》,考試時間接受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考核應試者語言表達與應變能力。(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前如出現棄權,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延替補;面試當天棄權,不進行順延替補。)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錄用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以確保政府聘用人員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身體素質。體檢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替補。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擬雇用人員,經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薪酬按《佛山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首次雇用期為1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薪酬按月工資的80%標準計發。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雙方愿意續約的,續簽勞動合同。連續2年雇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晉升一個薪金檔次。社保、醫療和加薪按市直機關單位雇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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