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近年來,招生舞弊、學術不端、基建干部落馬等問題頻出,為高校蒙上教育腐敗的陰霾。
2014年7月29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部屬高校10月底前公布清單各項內容,包括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公開事項清單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人事師資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學生管理服務信息、學位學科信息等共10大類50條。招生考試信息要求公開“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考生個人錄取信息查詢渠道和辦法,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等。
【標準表述】
[原因分析]
高校不透明首先會給學生報考以及校園生活帶來不便。在高考填報志愿階段,眾多普通家庭的孩子,因為沒有公開便捷的查詢途徑,對于所要報考的高校如同盲人摸象。考生被某些掛著光環實則條件很差的高校忽悠,報到時才大呼上當,這種現象時有曝光。而上了大學,學校獎學金如何評選,學位授予有哪些基本要求,有些費用收取是否合理,學生也很難獲知。
另一方面,高校信息不透明,更容易導致社會監督缺失,為暗箱操作留下空間。近年來曝光的案例表明,高校腐敗已經蔓延到了招生、學術、資產管理、工程招投標等眾多領域,招生腐敗、學術腐敗也為社會廣為詬病。查找這些案件發生的原因,都與信息不透明、缺少權力監督有關。
[高校腐敗的表現]
高校腐敗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是基建領域的無數“高智蛀蟲”;
二是招生領域的“利益尋租”,自主招生、補錄及調換專業三個環節已成腐敗“重災區”,使“點招”成了部分權勢人物子女涌入高校的“便利通道”;
三是職稱評定、學術評價等環節的“歪門邪道”,涉嫌論文抄襲和科研成果剽竊等丑陋現象。
[影響]
高校腐敗與其他經濟領域腐敗相比,對社會危害最深、影響更壞。
第一,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使教育既得利益群體固化。重點大學往往擁有較多的優質教育資源,招生腐敗使成績優異的考生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機會,使權勢階層的子女通過“點招”等途徑進入重點高等院校,成為他們的“天堂”,這對國民享受公平、公正的高等教育是極大的諷刺。同時,腐敗還嚴重敗壞了高等教育的形象,引發民眾更多的質疑和詬病,加劇社會不滿。
第二,玷污了學子價值觀,使高校成了功利園。學校是培養人才的“超級工廠”,大學作為“育人工廠”的最后一環,必須把握“產品質量”,應以正確價值觀、人生觀來引導學生健康成長,為社會造就更多合格人才。然而,校園腐敗讓越來越多的學生耳濡目染,對他們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可以說,高校腐敗會“造就”出更多“向錢看”而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功利族”。
第三,扭曲高校的價值取向,使高校難成世界“一流大學”。高校盛行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化,使一些“油水”部門領導過得有滋有潤,使大量教師對當官趨之若鶩,而不是潛心鉆研學術,嚴重壓抑了高校的學術創造力,特別是學術造假和職稱評定中的不良風氣更扼殺了教師的創新熱情。
[措施]
第一,要充分接受社會監督是關鍵,這是《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這一制度的生命力所在。發布信息公開清單,是推進高校信息公開十分重要的一步,這需要行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能督促高校落實信息公開工作,讓清單落到實處,而要讓學校辦學對師生負責、對公眾負責,做到完全的公開、透明,還必須進行現代制度改革,只有對行政權力形成有效的約束,才能推進教育去行政化,鏟除高校教育腐敗和學術腐敗的土壤。
第二,需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在現代制度框架下,校長通過公開選拔產生,必須對師生負責,而不是只對上級行政部門負責;校長必須按規定向大學理事會(董事會)述職,公開所有辦學信息,接受師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另外,學校行政權、學術權、教育權分離,行政不得干預教育、學術事務決策,也就從制度構建上防范了教育、學術管理、評價中的權錢交易。
第三,在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改革中,培育第三方機構,對高校進行專業評價。高校公開的信息,不能僅來自學校內部,而應有第三方參與,或采用權威的第三方數據,像財務信息,就應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審計后發布。由學校自行發布,就可能出現有高校公布“三公”消費為零的情況。
第四,對于高校而言,堅守治學的本分,摒棄浮躁的功利主義,不僅需要良好的學風、校風建設,更需要“去行政化”的創新管理體制機制。當前,國內高校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正在通過建設學術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等機構改變當前行政、教育、學術不分的治理結構,以此為契機,高校必須建立相應的運行監管和監督機制,真正把高校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