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2014年5月5日,三亞市2014年上半年物價補貼發放工作啟動,符合條件的居民每人將一次性獲得360元補貼資金。本次補貼對象是具有三亞本地戶籍的城鄉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間連續6個月以上參加三亞市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地戶籍的在職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2.2億元的“大紅包”,分攤到每個人“縮水”至360元,當地居民對此舉是否“買賬”?物價補貼資金是否用在了“刀刃上”?物價補貼主要來源于稅收收入,納稅人的錢究竟該怎么發放?
【原因分析】
一、實質是要解決收入分配不均所引起的問題
據媒體的報道,三亞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受節日需求增加、旅游旺季波動、氣候異常等因素影響,食品價格持續上漲,所以2010年以來三亞一直堅持給居民發放政策紅包。看來似乎是旅游業的發展惹的禍。然而三亞的旅游業越旺,旅游經濟越發達,當地民眾的收入本應該是增長得越快,但是事實上旅游業發展了,民眾卻飽受食品價格上漲之苦,以至于政府要給民眾發紅包。這說明大多數普通民眾收入的增長速度趕不上經濟的增長速度,而這顯然是因為收入分配制度出現了問題。
二、“普惠制”發補貼已實行了五年
近幾年來,地方政府向居民發放“紅包”的政策并不鮮見,如南京、寧波等城市相繼向居民發放補貼,但這些補貼大多為臨時應對物價上漲,并且只針對低收入群體。與之相比,三亞市的物價補貼政策具有“普惠制”和“常態化”特點。
【對策措施】
一、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可以有效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水平,進而縮小勞動與資本收入之間的差距。
低收入勞動者出賣勞動力主要是為了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試想,一個人如果沒飯吃了,快要餓死了,那么即便是一份報酬只有三餐的工作,他也不得不接受這份工作。但是如果他的吃飯問題有保障,那么他所要求的最低工資就不可能出現只有一日三餐的情況。社會保障的水平越高,勞動者所能要求的最低工資水平就越高。如果雇主所給的工資不足以使勞動者的生活水平達到社會保障的最低水平,那他可以選擇依靠社會保障而不是出賣勞動力。相比于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強行要求雇主提高最低工資,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要有效得多。因為政府依靠行政手段提高最低工資的法律標準,實質上是一種對勞動力這種特殊的商品實行政府限價的行為。然而政府對市場進行行政干預通常是缺乏效率的,對商品實行限價,總避免不了“黑市”交易的存在。
二、政府增加對民生產業的投入,可以保障民生產業的GDP不被“富人產業”的GDP所擠出。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部分網民建議,政府在對老百姓進行補貼的同時,要積極創造就業機會,提高老百姓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才是長遠之策。一個社會的GDP可以是以醫療服務、公共教育服務、住房以及其它公共基礎設施等民生產業的方式體現,也可以是以高級轎車、高級賓館、旅游服務等“富人產業”的方式存在。老百姓的收入大多用于消費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富人的收入大多用于消費奢侈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收入的增速要遠大于勞務收入的增速。那么,“富人產業”GDP的增長也會快于民生產業GDP的增長,增長到一定程度,“富人產業”將會對民生產業產生“擠出效應”。像三亞因旅游業的發展造成食品價格上漲過快,實質上就是“富人產業”對民生產業產生了“擠出效應”。只有政府增加對民生產業的投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才能保障民生產業不被“富人產業”所擠出.版權。
三、政府制定政策須充分尊重民意
香港的紅包只在2011年發了一次,后來不再發放的原因就在于老百姓有意見:雖然特區政府有充裕財政能力,但是錢應該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這是特區政府和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想法。特區政府過去已經實施了很多福利計劃和政策,惠及了包括基層打工仔在內的很多香港基層市民,特區政府還不斷地擴大社會福利保障,比如推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為兩人以上的在職人士家庭每人提供600-2600港元的津貼,涉及總開支達到30億港元。
另外特區政府還加強對學生以及貧困老人的資助,很多香港市民都表示,不主張政府向群體市民派錢,大家都應該認為,錢應該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用于改善全體香港市民的生活質素,用于提高全港的競爭力,用來培育下一代和對長遠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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