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崗位: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
主要職責:協助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協助開展城區街面巡邏工作。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30名(限男性)。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鄭州市戶籍;
2、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不限制學歷);
3、18周歲至25周歲男性(1991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平底足、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傳染性疾病。雙側裸眼視力在1.0以上,身高為173厘米(含)以上;
5、有A證駕駛證者可不受年齡、學歷限制(30名人員中有1個A證駕駛員崗位,以工作為主、駕駛為輔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曾參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組織活動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3月24日。
2、報名地點:登封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市區中岳大街糧食局門口西)。
3、報名時提供材料
凡報名者首先進行身高體貌、視力進行檢測,檢測合格者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準備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4張,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不受年齡、學歷等條件限制的報名人員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不得委托他人報名。
3月28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在原報名地點領取《體能測試通知書》。
4、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若達不到1:3,則招聘名額依次遞減。
(二)考試
考試包括體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為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體能測試
測試內容:男子1000米,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體能測試通知書》為準。考生持《體能測試通知書》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成績在登封市人力資源市場門口張貼,并在市政府網站公布。
持有A證駕駛證的人員,可不參加體能測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1)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的性質、崗位特點和對工作人員的要求,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從事相應崗位工作應具備的相關素質及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登封市人力資源市場門口張貼,同時在市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具體地點、時間、注意事項在登封市人力資源市場門口張貼公布,同時通知到本人。考生持《體能測試通知書》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內的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出現不合格時,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擬招聘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采取調查了解、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考察的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遵紀守法情況。因考生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時,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媒體及網絡向社會公示。對公示中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由登封市公安局指定具有相應資質的人才(勞務)派遣公司按照相關程序統一派遣,實行人才(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發放臨時生活補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人才(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每月工資不低于1600元;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辭退。
五、組織領導
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成立登封市公開招聘公安局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招聘工作由領導小組全程負責,監督小組全程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0371-62831802
0371-68535026(工作時間內撥打)
登封市公開招聘公安局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