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公安局,高校招生委員會:
為做好浙江省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試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浙江警察學院計劃招生全日制公安類提前批本科1000人。其中,第一批招生510人,第二批招生490人,女生總比例不超過15%(招生生源計劃詳見附件1)。
第一批招生的涉外警務專業、治安學專業(公安輿情管理方向)和第二批招生的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在全省統一劃線招生,其他專業招生計劃下達到各市,各市不再將計劃下達到縣(市、區)。
(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鐵道警察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以下簡稱部屬院校)的招生計劃另行下達。
二、組織領導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統一在省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領導下進行。
三、考生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組織紀律性強,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審條件。
(四)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經在浙江省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五)身體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體重不低于45公斤,體型勻稱,對過于肥胖即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嚴格控制;左右眼單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含4.8)。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各種疤麻、胎記和痣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明顯下蹲困難;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文身、少白頭、駝背、斜頸;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1號)規定要求執行。
(六)必須通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七)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四、招生考試辦法
浙江警察學院所有公安專業招生計劃實行高考文化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體能測試成績計入綜合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往屆生P等)計3分,D、E等不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第一批專業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總分×75%+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8.1×10%+體能測試成績×810/300×15%。第二批專業(除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外)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總分×75%+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7.5×10%+體能測試成績×750/300×15%。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總分×6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7.5×10%+體能測試成績×750/600×30%。
報考公安警察院校提前批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綜合測試(暨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綜合評價測試),綜合測試在高考前進行。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其中面試、心理測試與體能測試任何一項不合格均為綜合測試不合格。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報名地點在浙江警察學院,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郵編:310053。
2.報名方法:凡志愿報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須已經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忌捎?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憑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序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碼,直接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上辦理綜合測試報名手續。對因戶口遷移等原因無法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可以憑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證和居民身份證,直接到浙江警察學院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信息處理:報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的有關信息,由浙江警察學院及時向省教育考試院通報,做好核對、復查工作。
(二)綜合測試
1.考生綜合測試時間、地點:
市 | 面試、心理測試時間 | 體能測試時間 |
溫州、湖州、舟山 | 4月26日 | 4月27日 |
杭州、寧波 | 4月27日 | 4月28日 |
金華、臺州、麗水 | 4月28日 | 4月29日 |
紹興、嘉興、衢州 | 4月29日 | 4月30日 |
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體能測試加試 | 5月7日12:00以前報到并進行體能測試 |
綜合測試工作由浙江警察學院組織實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學院進行??忌鷦毡財y帶本人身份證和高考報名證,于面試、心理測試當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學院報到,超過報到時間原則上不能參加面試與心理測試。
2.面試和心理測試。
工作人員應查驗考生身份證、高考報名證與考生本人相符,確認考生已報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組織其進行面試。面試實行淘汰制。
面試工作人員應將面試不合格結論填寫在《報考公安警察院??忌嬖嚤怼罚ㄒ姼郊?)上,由面試人員及考生簽名確認。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面試工作人員發給面試合格考生《2016年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體能測試證》(見附件3)??忌鷳{此證,于當天參加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使用公安部統一量表。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鉛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鉛球(4公斤)。
三項體能測試的合格成績為180分以上(含180分)。體能測試必須嚴格按照《2016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綜合測試工作細則》等規定(見附件4、5、6、7、8、9)要求進行。
報考浙江警察學院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的考生,應在面試中表明意向(含體育特長),上述三個項目的體能測試總成績須達到240分以上,并需在規定時間內,加試體能立定三級跳、引體向上(女生仰臥起坐)、4米往返摸點跑三個項目。同時繳納加試報名費130元。對有體育特長且體能加試三項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還可以繼續參加特長測試,最后以4項中最高3項成績計入總分。體育特長是指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的籃球、足球和個人項目田徑、游泳、羽毛球、武術套路或散打、跆拳道、舉重特長。體能測試結束后,對于報考浙江警察學院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6個項目(含加試的3個項目)的體能測試總成績,按1:4的比例單獨確定體能測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填報該專業,分數線和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名單將在浙江警察學院網站公布,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體能測試成績的復核
浙江警察學院組織人員在5月31日前完成復核,并于6月5日前將核準的信息刻制光盤,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填報志愿
凡文化成績上線,體檢、綜合測試合格的考生,須于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時間內,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如報考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第一院校志愿必須填報浙江警察學院;考生如報考浙江警察學院全省統一劃線招生的專業,必須填為第一專業志愿,否則無效。
藝術、體育與公安志愿不能同時兼報。
(五)淘汰心理測試、體檢不合格考生
在劃定政審分數線前,根據考生心理測試結果和考生體檢情況,將心理測試不合格或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六)政審劃線
部屬院校、浙江警察學院政審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在體檢、綜合測試合格的考生中,分別根據考生相關成績和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逢小數點進位)。
部屬院校根據高考成績劃定分數線,如遇生源不足,按同性別、跨科類調劑,但調劑不超過缺額計劃的1:1。即男生文科生源不足時,從男生理科生源中調劑,調劑名額不超過男生文科缺額計劃的1:1,依此類推。
浙江警察學院根據綜合成績,先劃定全省統招計劃分數線,后劃定分市招生計劃分數線。
(七)政審
省公安廳政治部將各批上線考生名單下達給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組織考生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各市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認真填報,不得借故延報、缺報。招生政審工作有關要求和表格另行下發通知。
(八)錄取
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錄取工作按學校類別分別在各批中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上線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有關規定分別在各批中按1:1.1提前投檔(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投檔比例為1:1)。
部屬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及其政審結果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的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普通高校招生同類分數線。
浙江警察學院按綜合成績及其政審結果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先錄取全省統招專業,后錄取分市計劃。未被全省統招專業錄取的考生如果填報了分市計劃專業志愿或服從志愿,且上相應設區市分數線,則參加分市計劃的錄取,分市計劃專業錄取實行平行志愿。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綜合測試體能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涉外警務專業,要求高考英語成績120分以上;治安學專業(公安輿情管理方向),要求高考語文成績105分以上;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反恐怖方向),上政審線的考生中6項體能成績總分550分(含)以上者優先錄??;錄取的新生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由學校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
報考浙江警察學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體育加分政策,其它類政策加分先將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總分上,然后按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折合成綜合成績。報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關加分政策。
(九)入學后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時或三個月以內發現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條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
(十)其他
報考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提前批的考生均須報名并參加綜合測試,具體專業及招生辦法,詳見《關于做好2016年浙江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公安警察院校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及時完成各項任務,確保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特別是在面試、體能測試、政審、錄取等環節,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落實措施,嚴格按照標準審核把關。
(二)加強管理,確保工作責任落實。要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同志參加招生工作。為杜絕面試、體能測試、政審、錄取等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各招生院校必須組織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方針、政策、規定,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以增強招生工作人員的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堅持有錯必糾,遇到疑難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招生紀律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確保政策咨詢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招生通訊、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和辦法。浙江警察學院組織編印招生宣傳手冊、招生簡章,各地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要配合做好宣傳工作,以擴大影響,增加生源。要認真接待考生和家長的咨詢,特別是要給考生講清今年招生的有關政策規定。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