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詳見2016年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公告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二、現場審核時間、地點
1.我市現場確認各單位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一院4月18日上午中醫院、二院4月18日下午
鄉鎮中心醫院4月19日上午鄉鎮衛生院4月19日下午
新華、仁愛醫院、綠康護理院4月20日上午
疾控、婦保、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4月20日下午
2.現場確認地點:衛生局醫政科(106辦公室)。
三、報名提交材料(按順序排列)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成功通知單(考生在空白處手寫承諾:“以上填報信息真實準確,簽字確認后信息不再進行修改了解并遵守《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并簽字;所在單位審核并在照片處加蓋騎縫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粘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下方空白處);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6年3月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附件1、2);
5.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證明(“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附件4),“試用機構名稱、地址、郵編及登記號”必須按照單位的“醫療機構許可證”上的完整填寫;
應屆畢業生還應當提交“機構試用證明--附件3、“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附件6,并在2016年8月31日前統一提交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科碩研究生還應當提供臨床1年實習證明“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臨床實習證明”—附件7。
6.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附件5。
7.申報院前急救和兒科崗位的考生還應提交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附件8”。
8.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提供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所有材料請用訂書機裝訂。
平湖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