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玉屏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函〔2016〕24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銅教發〔2016〕62號)文件要求,結合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要求,現將玉屏縣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的對象和范圍
1.本縣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和特崗教師中還未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
2.戶籍屬本縣范圍內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自愿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社會人員。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和條件
1. 根據貴州省教育廳黔教辦函〔2016〕24號文件,玉屏縣2016年繼續使用網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展認定工作,即申請人員不進行現場報名,直接在網上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中國教師資格網統一地址為:http://www.jszg.edu.cn,具體申報程序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說明(附件1)辦理。
2.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的條件,嚴格按照《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和《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范圍,以及學歷、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普通話水平等條件要求來開展認定工作。
3.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黔教師發〔2013〕401號)文件規定,2016年對取得《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將不再予以認定。對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辦法認定教師資格,但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類別與所學專業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開展教師資格認定的時間
1.4月5日—5月4日:網上申報時間(工作日8:30—17:30);
2.5月3日—5月5日:現場確認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5月6日—5月25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體檢、政審,對在職教師進行教學考核,對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員,按照認定程序開展認定工作。
4.5月26日—6月30日:完成認定、發證。
四、其它要求
1.申請認定人員在網上申報成功并核實信息無誤后,自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可在銅仁教育網中(www.tredu,cn)下載打印(體檢時間須在本年內,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的人員指定在銅仁市人民醫院或銅仁市中醫院進行體檢,初中及以下申請人員在玉屏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認定機構不再發放有關表冊,按相關要求認真填寫,在現場確認時提交認定機構,認定工作結束后,歸入個人檔案。
3. 教育部考試中心從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改由申請人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的方式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ntce.cn)。
附件:關于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說明
關于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的填寫說明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通知,玉屏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繼續實行網上申報認定,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1.首先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報名,中國教師資格網統一地址為:http://www.jszg.edu.cn。
2.在打開的主頁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窗口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或“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注冊,輸入自己的“姓名、證件號碼及密碼(切記自己的密碼,便于以后查詢),在確認自己的信息無誤后點擊“注冊”。
3.進入網上申報流程后仔細閱讀“申請人必讀和確認服務條款”。
4.認定機構的選擇:(1)戶籍屬銅仁市范圍內的在職、社會人員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統一選擇“貴州省銅仁市教育局”;(2)戶籍屬玉屏縣范圍內的在職、社會人員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統一選擇“玉屏縣教育局”。
5.現場確認點的選擇:(1)市內在校的師范類2016屆畢業生選擇本校名稱為現場確認點;(2)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選擇“銅仁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為現場確認點(花果山橋頭);(3)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資格人員按本人戶籍所在地選擇玉屏縣教育局人力資源股。
6.根據提示填寫身份信息及申請材料,請認真核對自己填寫的申請內容,確認無誤后點擊完成申報并下載打印表格。
申請教師資格的其它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必須用A4紙張且雙面打印,承諾書中須有本人親筆簽名,表格打印或填寫不規范一律不予受理。
2、申請人員在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相關紙質材料:
(1)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名網中填寫核對信息無誤后下載雙面規范打印);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根據認定機構要求進行體檢);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社會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鄉、鎮人民政府)填寫,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填寫);
(5)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合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普通話按照《省教育廳 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全省教育系統普通話水平等級有關要求的通知》(黔教語發〔2013〕324號)文件執行);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張(與網上上傳照片相同);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身份證和戶口薄的原件和復印件。
3、請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嚴格按照文件中的時間規定,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
4、認定機構咨詢電話:322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