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宜市山區鎮教師緊缺的實際情況,擬向本市外選調在職在編小學教師3名。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選調對象:
信宜市以外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
二、選調名額及條件
選調小學教師3名(其中平塘鎮、新寶鎮和思賀鎮各1名),具體條件如下: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
5、具有小學一級或中學二級以上職稱。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4月21-25日(周六、周日休息)。
(二)報名地點: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辦公樓三樓)。
報名時提交資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和職稱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現場歸還考生)、《茂名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張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考試辦法:招聘工作小組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根據考生的學歷、成績、工作表現等情況確定考試人選,由工作人員通知考生參加考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每名考生考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體檢。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選調名額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三)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選調和聘用手續。聘用到鎮學校的人員,必須在該鎮服務三年以上才可以申請市內調動。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攜帶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六、組織管理
由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成立選調教師工作小組,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聯系電話:0668-8814674;監督電話:0668-8810647。
信宜市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