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鞏固擴大東北地區振興發展成果、努力破解發展難題、依靠內生發展推動東北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國務院出臺了《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意見》從激發市場活力、提升產業競爭力、推動城市轉型等11個方面提出35條具體舉措。
【背景】
10多年來,東北地區振興戰略取得了重要成效,特別在頭幾年,東北地區經濟增速保持了較好水平。但最近幾年,東北開始落后于中西部地區,2013年在東、中、西和東北四大板塊中位列末位。
究其原因,東北地區發展存在三個瓶頸。首先,主要靠投資驅動的增長模式難以為繼。經濟增長中投資貢獻率偏大,以遼寧為例,這一比率超過70%。近年投資增速回落導致東北地區經濟增速放緩。其次,國有經濟所占比重較高,對非公經濟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民營經濟發展不足是東北地區發展的薄弱環節,市場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第三,創新能力較弱,與轉型升級的要求還有距離,未能形成創新驅動的格局。
【要點】
著力激發市場活力
今年上半年,在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東北地區部分行業企業出現生產經營困難,一些深層次體制機制和結構性矛盾也凸顯出來。《意見》明確提出,要著力激發市場活力,以簡政放權為突破口,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競相迸發發展活力。
要振興東北經濟,關鍵要依賴經濟主體不斷釋放出發展活力和動力。長期以來,東北地區的國有企業往往占據較多優勢資源要素,也在很大程度上擠壓了民營經濟的發展空間,導致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很難得到有效發揮。《意見》明確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明確社會資本可以參與重大項目,有利于為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也是擴大投資需求、實現穩增長的重要手段。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意見》明確,要進一步深化東北地區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支持東北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切實增強國有經濟發展活力。
在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通過加快國有企業轉型,對一批經營管理不善、看不到發展前景的國有企業進行兼并重組或直接淘汰,有利于減少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負擔,也有利于降低債務壓力和金融風險。
在加快淘汰一批‘僵尸’企業的同時,也要鼓勵有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的國有企業加快發展,形成‘有退有進’的國企改革發展格局。國有資本應該向關鍵性、戰略性、基礎性和先導性領域集中,以此確定未來發展方向,構建新的競爭優勢,才能真正形成新的核心競爭力。
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
《意見》提出,要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建設宜產宜居的現代城市。
根據《意見》,自今年起,我國將擴大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規模,每年安排20億元專門用于東北地區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今年年內集中力量支持問題突出、前期工作基礎較好的10個城區老工業區和10個獨立工礦區實施搬遷改造工程,明后兩年力爭全面展開。
實現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必須加快構建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在資源型城市轉型中,必須加快建立開發秩序約束、產品價格形成、資源開發補償、利益分配共享、接續替代產業扶持等五大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推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