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潛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基層監管所監管任務繁重、監管人員嚴重不足的實際情況,經有關基層監管所申請和局黨組3月9日黨組會研究決定,2016年潛江市食品稽查支隊、泰豐監管所招聘人員需分別到老新監管所、白鷺湖監管所工作滿5年后方可回原招聘單位工作。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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