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浙江科技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經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書面評審、綜合素質測試、專業測試、測試成績公示等環節,以下考生獲得入圍資格(見附件),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各類別入圍分數線和人數為:
序號 | 類別 | 入圍分數(百分制) | 入圍人數 | 計劃 | 備注 |
1 | 類別1 | 70.12 | 35 | 7 | 含面試及外語 |
2 | 類別2 | 63.20 | 131 | 30 | 含面試及外語 |
3 | 類別3 | 76.80 | 7 | 6 | 一體文考生誤報 |
4 | 類別4 | 66.97 | 46 | 20 | 含專業筆試及面試 |
5 | 類別5 | 72.80 | 301 | 60 | 最后兩人同分 |
入圍考生公示期為4月25日~5月4日,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浙江科技學院招生辦聯系電話:0571-85070165,傳真:0571-85071165。學校紀委監察處電話:0571-85070100。
另附:三位一體招生章程錄取部分條款:
1.報考理科一批提前專業的入圍考生須參加2016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報考藝術類一批提前批和普通文理科二批提前批專業的考生須參加2016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
2.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不同報考類別的綜合素質測試及專業要求不同,故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報考類別,不得跨類別填報。高考填報志愿時允許同一類別內作調整并確定最終專業。
3.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各報考類別的招生計劃1:1投檔,學校確定分數線。
文理科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
普通文理科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3A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績折算(分)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藝術類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00分)×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每個A等計10分,每個B等計8分,每個C等計6分(C等以下不計分,總分不超過100分)。
4.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原則上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6.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報考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的理科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報考設計學類(中德“2+3”聯合培養)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浙江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25日
附:入圍考生名單(以姓氏筆畫為序)詳情請登錄:http://zsb.zust.edu.cn/IndexPage!wzxq.htm?id=06D6247DA1654FF38E9C3A5AD41185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