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新滘經濟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是經原新滘鎮政府批準成立的鎮辦集體企業,主要從事撤鎮建街機構改革后原新滘鎮政府及鎮辦企業物業資產的管理工作,是海珠區財政局下屬(一級)企業。現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馮國杰、陳緯儀、陸穗菊、陳敏青。領導小組負責此次人員面談、測評、考察、任用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同時由區財政局派員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財務部工作人員1名。
四、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熱愛國資管理事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和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具備會計專業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能熟練運用辦公軟件,具有一定的業務管理、寫作、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五、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公開招聘職位信息
以在海珠區信息網及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網上公開發布的形式在全社會范圍內公布招聘職位、任職條件、報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開發布時間為2016年5月5日—5月11日,共7天。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報名者下載并填寫《職員招聘報名表》,手寫一份《自我推薦信》,連同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于2016年5月13日前發至郵箱地址1029246553@qq.com。所有資料信息要求應聘人員本人親自填寫,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根據資格審查情況,認為符合崗位條件的通知參與面試。
(三)面試
1、時間:2016年5月18日
2、地點:總公司五樓會議室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面試合格分,分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根據應聘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
(五)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招聘領導小組考察和審查的招聘結果,在廣州市海珠區新滘經濟發展總公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進入公示環節后不再開展遞補工作。
(六)辦理聘用手續
經面試和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我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試用期內套四級職員待遇,試用期滿按現行海珠區財政局直屬一級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七、有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應聘人員往返產生的食宿等費用自理。
(三)聯系方式:
2、聯系電話:020-34224088、34025693
3、聯系人:謝小姐、陸小姐
廣州市海珠區新滘經濟發展總公司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