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和我校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經學校“三位一體”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及分專業合格生源總數不超過招生計劃5倍的原則,確定我校2016年“三位一體”招生綜合測試入圍考生652人。招生計劃、入圍人數和分數線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入圍人數 | 入圍分數 | 備注 |
建筑學 | 20 | 100 | 69.5 |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15 | 46 | 69.32 | |
工業工程 | 20 | 104 | 80 | 80同分6人 |
學前教育(師范) | 20 | 100 | 63.62 | |
教育技術學(師范) | 25 | 125 | 69.7 | |
應用心理學(師范) | 15 | 75 | 77.4 | |
廣告學 | 20 | 102 | 80 | 80同分3人 |
具體入圍名單詳見下表,考生可登錄溫州大學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成績已完成查詢和查疑)。
入圍考生均有資格填報入圍專業,須參加2016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測試合格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滿分最高為100分。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本公示至5月11日17:00止。考生如對以上公示結果有異議,請聯系我校招生辦,電話:0577-86680800;郵箱:zs@wzu.edu.cn;紀委監督電話:0577-86598026。
溫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4日
溫州大學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測試入圍考生名單(排名不分先后)詳情請登錄:http://zs.wzu.edu.cn/Art/Art_16/Art_16_46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