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崗原則
根據我校實際,杰出人才特區在國家級、省級、校級優勢特色學科和重點科研機構設立。
二、聘任程序
(一)個人申請
申請人可從河南大學人事處網站下載相關表格,按照要求填寫完整后與所需材料一并提交設崗單位。
(二)設崗單位評審
1.初步審核申請人材料,并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2.召開本單位學術委員會會議,就是否引進、崗位職級、崗位職責、引進層次、資助金額等提出初步意見。
3.召開單位黨政聯席會議,確定引進層次、聘任崗位、資助方案,并將候選人個人申請材料和單位初步意見上報人事處。
4.根據人才不同層次,制定科學、規范、可量化的聘期目標任務書,并報人事處審核。
(三)學校聘任
1.人事處根據設崗單位申報的材料,聘請校外同行專家進行通訊評議;如有必要,可聘請外籍專家進行通訊評議。
2.根據通訊評議結果,提交校學術委員會討論表決。表決通過者,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3.特殊情況下,經主管校領導批準,人事處可召集有關專家對申請者進行評審,并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人事處根據設崗單位制定的聘期目標任務書,制定《崗位聘任協議書》,明確聘期、工作條件、聘期內工作業績要求,以及薪酬、科研啟動費、安家費等。
5.學校與受聘人選簽訂《崗位聘任協議書》,并頒發聘書。
三、聘期
(一)人才特區特聘教授實行聘期制,一個聘期為5年。
(二)在聘期內,申請解除協議和調離的,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完結校內有關手續后(年薪按實際工作時間核算;未使用的科研啟動費予以收回;安家費按照工作年限予以折抵;交回學校安排的住房),可辦理離校手續。調離時,隨同安排工作的配偶同時調離學校。其它未盡事宜,按協議處理。
四、考核
考核分為中期考核(聘任滿3年)和屆滿考核(聘任滿5年)。設崗單位根據聘任協議規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對特區人才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考核程序如下:
(一)個人總結
特區人才對照《崗位聘任協議書》,對聘期內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提交書面報告。
(二)學校評議
原則上對特區人才實行校外同行專家評議制度,一般由5-7位同領域學術造詣高的知名專家對被考核人的聘期工作進行評議,給出考核結果??己私Y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3個等次。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中期考核優秀和合格者,繼續聘任;不合格者,解除聘任。解聘者可申請轉聘其他崗位,或在解聘后的3個月內辦理離校手續(調離時,隨同安排工作的配偶須同時調離學校)。
(二)終期考核優秀者,一次性獎勵年薪的5%,可續簽下一個聘期;終期考核合格者,可續簽下一個聘期;終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可申請轉聘其他崗位,或在聘期結束后的3個月內辦理離校手續(調離時,隨同安排工作的配偶須同時調離學校)。
(三)人才特區特聘教授再次聘任時,原則上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特殊情況下不超過65周歲。
六、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