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城管協管員隊伍,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力量,為我區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良好的城市環境,經區政府研究同意,青山湖區行政執法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招聘崗位:城管協管員
2、招聘人數:共20人(限男性)
二、報考條件
1、崗位要求: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作風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勞,無違法違紀記錄,工作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高中及以上學歷或部隊退伍軍人
3、年齡: 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20日之后出生)。
4、要求身高1.70米以上,身體、心理素質好,適合從事相應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及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治安管理處罰或被行政機關辭退、開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分的;
(3)受到過黨紀、政紀、校紀處理的;
(4)有不良行為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的;
(5)其它原因不適宜在城管協管員工作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城管協管員,按照信息發布、報名、筆試、面試、體檢、選聘、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組織實施。
1、招聘信息發布
在《江南都市報》、南昌人才招聘網(http://www.ncrczpw.com/)網站、青山湖區政務網(http://www.ncqsh.gov.cn/)網站等媒體發布。
2、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統一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青山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4室(地址:南京東路699號,青山湖區人民政府大院內主樓4樓),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21日—5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現場填寫報名表。
(2)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在報名的同時根據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書、退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兩張。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及應聘資格。
3、考試(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調減招聘人員數)
考試分筆試、面試,具體為:
(1)筆試(占總成績50%)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知識。
(2)面試(占總成績50%,面試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5分鐘。
(3)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4、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實施,體檢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選聘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參加政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無違法違紀的相關材料,對有疑問的,將對應聘人員進行實地調查。政審合格者方可選聘,因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由招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
6、辦理聘用手續
政審結束后,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最終聘用人員名單。聘用人員與青山湖區行政執法分局簽訂勞動合同并報青山湖區人社局備案。
四、待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選聘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每月1700元,試用期結束后合格者,正式簽訂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標準每月2000元,并辦理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
聘用人員接受青山湖區行政執法分局的管理和考核,按照《青山湖區行政執法分局城管協管員管理規定》,對工作中違反紀律或表現一般的城管協管員每年按總人數的5%實行末位淘汰,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項
1、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其它有關考務信息,通過網上公告和電話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報名咨詢電話:88110198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