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第二次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完善競爭性選拔人才工作機制,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聘(選聘)原則
本次選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名額
本次選聘名額8名,詳見《彭水縣2016年第二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選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選聘(選聘)范圍及條件
1、選聘范圍:除縣管實職領導干部以外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單位(不包含工勤人員),且符合選聘條件的均可報名參考。
2.選聘(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適應職位(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在我縣鄉鎮街道或縣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基層服務年限可合并計算),且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選聘條件(詳見附件1);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3.以下人員不屬于本次選聘范圍:
(1)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紀律審查的;
(3)經選聘、調配、選聘等方式至現單位工作未滿三年的;
(4)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
(5)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5月 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縣人社局事業人事管理科(十樓)報名。
咨詢電話:023-78496838。
2.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含主頁、增減頁和本人頁)、畢業(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在“學信網”上下載并打印的學歷證明;③在現單位的(錄)聘用文件和近二年年度考核文件(以組織人事部門正式文件為準,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④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加蓋公章)(附件3)。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粘貼于《報名表》);⑥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提供填寫好的《報名表》(附件2)。
3.開考比例:擬選聘職位(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職位(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選聘。
4.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5月 27日下午3:00至5:00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開始之日,即2016年5月 26日,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底(對年對月)。
本次選聘采用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者所需材料不變,同時須出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2016年5月28 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報考縣企業服務中心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報考縣經濟和信息化執法大隊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并加試《寫作》,分值各為100分。
2.面試。面試比例為1: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職位(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選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選聘職位(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不得進入下一程序。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縣企業服務中心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50%+面試成績×50%。
縣經濟和信息化執法大隊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寫作》成績×40%+面試成績×40%
六、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等額考察,主要考察應試人員政治思想、遵紀守法、工作業績以及是否與報考條件一致等情況。
七、錄(聘)用
1.擬錄用人選確定。根據考生考試考察情況等額確定。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申請遞補。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筆試。
2.公示。擬錄用人員在在彭水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和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3.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4.其它要求。①經本次選聘的人員必須在新的單位工作三年及以上(在錄用文件中予以明確)。②考生參加面試后無故放棄資格的,將其記入個人信息,三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縣內外選聘。
八、紀律要求
縣人力社保局紀檢組將全程參與本次機關事業單位選聘工作,有關單位、考生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得選聘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堅決予以取締,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縣國資局、縣經信委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