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6年3月,據民政部官方網站消息,該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開通了“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曝光臺,目前已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國公益總會、中國擔保協會、中國產品質量協會等在內的203家“山寨社團”名單。
【標準表述】
“山寨社團”多數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國字頭字樣,與國內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團名稱相近甚至相同,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內斂財,斂財手段包括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可以說,用相似的名字以假亂真,進行渾水摸魚,是不少“山寨社團”的生存之道。
開通“山寨社團”等曝光臺是一種有效監督,它讓一些虛假坑騙的“山寨社團”昭然若揭、有效暴露在陽光下,不僅可以起到威懾作用,同時也能“消毒”“打假”,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使其他群眾免受其害。
【具體措施】
一、健全法制,盡快將境外非營利政府組織納入法律監管范疇,確保這些組織到境內開展活動,必須要經過許可或備案。
二、要加強合法登記社會組織的信息公開,要讓社會公眾能夠方便快捷地查詢這個組織是真還是假。
三、政府要主動出擊,對現行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切實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