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廳、湖北省文物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 |
資格復審時間 | 2016年6月6日 |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 湖北省文化廳407房間(武漢市武昌區公正路23號,省圖書館旁),乘802路、817路、566路公交車至公正路省圖書館站下 |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 一、所有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委(黨組)于報名前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規定、約定或已滿規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同意其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未滿規定、約定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的選調生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招錄。 三、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四、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本人工作期間在公開出版的報刊上發表的非新聞報道文章等。 |
其他事項 |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
聯系電話 | 027-68892337、68892339 |
附件:省文化廳、省文物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2
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
招錄單位(蓋章):省文化廳 | |||||||||||||
招錄機關 | 招錄職位 | 職位代碼 | 招錄計劃 | 姓名 | 準考證號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申論 | 公安專業科目考試 | 綜合知識測試 | 筆試折算分 | 筆試排名 | 工作單位 | 備注 |
省文化廳 | 辦公室科員 | 2001106001 | 1 | 蘇穎 | 102421904111 | 68 | 81.5 | 22.2225 | 1 | 湖北省秭歸縣委組織部 | |||
2001106001 | 任聰 | 102420917412 | 73.6 | 73.5 | 22.0665 | 2 | 共青團襄陽市襄城區委員會 | ||||||
2001106001 | 胡玉佩 | 102424504823 | 74.4 | 71 | 21.861 | 3 | 隨縣新街鎮人民政府 | ||||||
省文物局 | 綜合處科員 | 2001106002 | 1 | 鄧前鋒 | 102420721509 | 72.8 | 73.5 | 21.9345 | 1 | 中共天門市委辦公室 | |||
2001106002 | 陳沛 | 102423107202 | 71.2 | 69.5 | 21.1305 | 2 | 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嘴鎮 | ||||||
2001106002 | 陳麗君 | 102421317304 | 64 | 78 | 21.09 | 3 | 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楊集鎮政府 | ||||||
備注: 1、從村(社區)干部中定向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筆試折算分=綜合知識測試成績×0.5 2、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筆試折算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40+申論試卷成績×0.30+公安專業科目考試×0.3)×0.5 3、其他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筆試折算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4 4、遴選選調生的職位,筆試折算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3(組織專業科目考試的,按上述組織專業科考試的計算公式折算出筆試折算分) 5、其他職位,筆試折算分=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成績×0.55+申論試卷成績×0.4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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