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重慶文理學院錄取原則是什么?
答: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類別分別錄取——
(1)普通文史理工類: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排序安排專業;專業間分數級差依次為2、1、1、0、0;分數相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專業志愿因滿額而不能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若服從調劑,且相關專業錄取未滿額,向相關專業調劑錄取;如有專業錄取不滿額,將從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成績一律認定各省相關專業統考合格成績):
(A)重慶考生錄取規則:①體育教育專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②非體育教育專業按照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
(B)重慶市以外按各省投檔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如果某省投檔未計算綜合分,則按文化分加專業分排序擇優錄取。
(3)藝術類(專業成績一律認定各省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數線(不限單科分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一志愿考生不滿額,接受非一志愿合格考生。進檔考生按照類別分別錄取。
① 美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按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分=70×(專業分÷專業滿分)+30×(文化分÷文化滿分)
②音樂學專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③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參考文化成績。
④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專業分)。
(4)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 錄取規則;江蘇省考生錄取規則遵循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