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二、招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學籍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免費教育師范生定向就業招生:
(一)熱愛教師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二)通過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
科二批錄取控制線。
(三)自愿承諾簽訂并履行免費教育師范生協議,保證畢業后在省內農村學校從事教育教
學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備認定教師資格的身體條件等。
三、招生錄取
(一)志愿填報
符合招錄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報“免費教育師范生”志愿,根據本人意愿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愿和若干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專業志愿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任何調劑專業和任何就業市方向。
如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設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設置與第一次填報志愿相同,同時設院校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院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
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錄取辦法
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將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全部投檔。學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四、簽訂培養協議
(一)免費教育師范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有關定向就業市教育局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由省教育廳擬定,并于考生填報志愿前公布。
(二)錄取工作完成后,由培養學校將經本校、各定向就業市教育局簽章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免費教育師范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未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的考生視為放棄2016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三)培養學校要在考生報到入學并完成學籍注冊后,形成免費教育師范生錄取報到情況總結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冊免費教育師范生簡明登記表》,連同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一并郵寄或送達各市教育局。同時,培養學校要將報送各市的《注冊免費教育師范生簡明登記表》匯總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5—6672791〔魯東大學招生就業處〕
監督電話:0535—6672424〔魯東大學紀委(監察處)〕
學校網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zs.ldu.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紅旗中路186號魯東大學招生就業處,郵政編碼:264025
六、特別聲明
(一)我校招生就業處是魯東大學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我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及中介機構進行普通高考招生。凡冒用我校名義進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單位或個人,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相關責任。
(二)本簡章發布后,如遇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以國家、省最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