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介紹一下聊城大學2016年的錄取規則?
答:我校遵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正、公平、公開、擇優原則,根據生源情況,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依據考生志愿、投檔成績、體檢結論等,決定是否錄取和分配專業。在第一志愿不滿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一)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對于不服從調劑的考生,若報考專業已滿或體檢不符合專業要求,則按規定予以退檔。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山東省: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位次錄取;美術類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成績且志愿順序相同時,按文化投檔成績位次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進檔后,按文化成績投檔位次錄取;我校認可我校及省內外其他院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合格成績,廣播電視編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進檔后,按文化成績投檔位次錄取;我校認可省內外其他院校書法學專業的合格成績,書法學專業考生進檔后,按文化成績投檔位次錄取。
省外:音樂學、舞蹈學專業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美術類專業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成績且志愿順序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專業按投檔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投檔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我校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學校制定的專業分流辦法進行專業分流。錄取到建筑學專業的新生,入學后未通過美術加試者分流到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專業學習,分流人數不超過實際錄取人數的5%。
(五)除國防生、英語專業(考試語種為英語)外,我校其它專業均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只開設大學英語和大學俄語課程。